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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條文需轉化為制度機制

2020-12-0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昨日在香港特區政府主辦的2020年「國家憲法日」網上座談會發表視頻致辭,強調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香港社會必須充分認同與尊崇憲法;憲法承載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功能,香港特區必須切實維護國家安全。他強調,香港國安法填補了香港長期以來存在的法律漏洞,國安法的許多規定還需要轉化為完善的制度機制,成為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行為準則,得到香港行政執法司法機關的切實執行。

駱惠寧指出,香港自回歸之日起,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憲法和基本法共同確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新的憲制秩序。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據,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根本憲制基礎。基本法的各項規定要放在憲法框架內來理解,才能得到全面準確地貫徹執行。回歸23年來,從整體上看,憲法和基本法得到有效實施,「一國兩制」實踐取得巨大成功。

不過,他亦指出,毋庸諱言,從一系列重大政治和法律爭議中也可以看到,香港有些人只尊重原有法律制度的基本不變,而漠視特別行政區憲制基礎的根本改變,這是近些年香港出現一些亂象的思想根源。

他說,全社會必須深刻認識到,只有認同和尊崇憲法,認同和尊重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才能破解近年來「一國兩制」實踐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只有在憲法和基本法共同保障下,香港的高度自治才能得以實行,香港的法治精神才能得以存續,香港的繁榮穩定才能得以長期保持。

憲法將國安擺在極重要地位

駱惠寧指出,一個國家之所以能夠生存並興旺發展,其固本基石就是國家安全。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和治國安邦的總章程,當然要將國家安全擺在極為重要的地位,必然要承載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功能。國家安全是憲法所保護的至高利益,也是其他憲法制度賴以實行的基礎和前提。「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根本宗旨,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一國兩制」,就沒有香港的繁榮和穩定。

他說,去年發生「修例風波」以來,香港一度陷入社會動亂,市民生命財產遭受嚴重危害,國家安全面臨巨大危險,「一國兩制」實踐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中央審時度勢,根據憲法和基本法制定香港國安法,將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要求具體化制度化,填補了香港長期以來存在的法律漏洞。幾個月來,香港國安法威力初顯,香港進入了由亂向治的關鍵時期。

他強調,為了進一步築牢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堤壩,香港國安法的許多規定還需要轉化為完善的制度機制,成為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行為準則,得到香港行政執法司法機關的切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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