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會計師劉少華(57歲),聲稱不忿警察在處理修例風波事件中惡意對待學生,為「嚇躟給謘v,遂在去年8月中在元朗警署外放置一堆淋上天拿水的報紙碎。警員隨即上前截查,聞到被告身上有強烈的天拿水氣味,其後又在被告曾停留的鐵閘附近地上發現一堆撕爛的報紙碎,同樣充斥強烈的天拿水氣味,並在附近花叢發現一個打火機,遂將被告拘捕。案件上月11日在區域法院案件開審前,劉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昨日宣判,法官葉佐文強調,法庭絕不容許任何人以威嚇手段解決問題或宣示觀點,或用任何手段令警察執法時受壓。遂以10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在開審當天才認罪,僅能給予五分之一的刑期扣減,最終判監8星期。
會計師攜天拿水 稱「嚇警」囚8周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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