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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界:審理依足程序 判刑合情合理

2020-12-3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昨日公開宣判鄧棨然等10人偷越邊境案,涉案者被判處7個月至3年有期徒刑不等,而「12逃犯」中的兩名涉案未成年人不被起訴。多名政法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內地有關部門堅持依法辦事,清晰交代了整個調查審判過程中的每個步驟,判刑合情合理,亦對未成年涉案者寬大處理,令攬炒派一路以來的抹黑不攻自破。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根據內地刑法,有關罪行可判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兩名涉及組織偷渡的被告分別判囚3年及2年,是從輕判罰。至於偷渡罪成的8人,判處1年以下刑期,扣減被羈押的時間,預料3個月後已可回港;而兩名未成年者,相信是因有悔罪表現,內地法院亦按法例不予起訴。

他說,中央強調依法治國,很多法例已愈發完善,有準則可依,今次整個過程及裁決都是按法例做事。

他認為,涉案者在內地服刑完畢回港後,相信特區政府會繼續檢控程序,棄保潛逃是嚴重罪行,不會因為當事人有外國勢力支持便可脫罪。

指攬炒派謊言不攻自破

香港城市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經民聯議員梁美芬表示,今次判決充分表明內地法院嚴守司法程序、依法辦事,調查審理過程中的每個步驟都有清晰交代,最終犯法者依法承擔責任,判刑合情合理;兩名未成年逃犯就送回香港,屬寬大處理。

她說,相關人等在內地服刑完畢回港後,相信會因在香港所涉嫌干犯的罪行面臨檢控。由於有關人等已有潛逃紀錄,屆時香港法院不應再批出保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表示,「12逃犯」已獲得寬大處理,事件更凸顯出內地的司法系統相當獨立,在面對外部勢力和攬炒派的壓力下,仍然堅持依法辦事,裁決結果合情合理,令香港攬炒派的謊言已不攻自破,並呼籲有關人等立即收手,不要再乞求外國勢力插手,以免觸犯香港國安法。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12逃犯」中的10名依法審訊判刑,兩名未成年人依法不被起訴,不僅完全依照內地法律辦事,對未成年人更寬大處理。事實擺在眼前,攬炒派顛倒黑白是非的說辭已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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