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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童刑毀「優品360」 水官判刑又「教仔」

2021-02-0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14歲男童去年2月夥同其他暴徒破壞天水圍天耀商場「優品360」,被裁定刑事毀壞罪成,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判感化18個月。曾發表「優秀細路」論的裁判官水佳麗在判刑時寄語被告:「機會只有一次,你朋友仔入鰴珣苳中腄A你唔好好改善、表現自己,更生中心就等緊你。」另一名負責把風的13歲印度裔男童承認三項刑事毀壞罪,水官同樣苦口婆心教導被告「你係少數族裔,難得唔止識講中文,又識寫中文,但好多人唔識聽唔識寫,就冇前途」,其後將男童還柙至2月19日判刑。

一名14歲男童早前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2月24日,破壞天耀商場內的「優品360」,經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法庭早前為男童索取感化及更生中心報告,辯方稱兩份報告均正面。

批屢次犯案發洩傷無辜

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向男童說:「困住開唔開心?犯法好唔好玩?你應該好開心,出鰹襑{?」男童表示不開心,在傷害人之餘,還柙期間未能見到父母,亦要遵守更嚴厲的紀律。

水官又訓誡男童,若有任何不滿,與其作出破壞,不如貢獻社會,「細個唔係乜都做唔到,幫一個半個,雖然你鴾O量好細,但除鱆蟛ルh幫人,社會因為你變得更好;不滿只會傷害無辜鴾H,令佢]好驚,佢]只同一般打工仔一樣。」

她續說,男童經審訊後定罪,但考慮他精神及心理報告,或易受朋輩影響,其角色為跟隨者,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18個月感化,其間在原校讀書,遵守晚7朝6的宵禁。

另一名13歲印度裔男童犯案時12歲,昨日承認三項刑事毀壞罪。控罪指,他去年2月1日、2日,破壞天水圍置富嘉湖二期內的「優品360」,即推跌店內11包零食、兩支紅酒及5罐曲奇餅,並在同月24日破壞天耀商場內的「優品360」。

水官勸導該男童說:「三次行為好舒暢?出鱁飫藎晛Y咪?但對店舖鴾H公平咩?如果有人去你屋企搗亂,你覺得點樣?」她強調,即使不滿店舖也不應破壞店舖,又勸男童做事前三思,因為其行為會影響全家人,「你係少數族裔,難得唔止識講中文,又識寫中文,但好多人唔識聽唔識寫,就冇前途。」

案件押後至2月19日判刑,並索取感化報告,水官再次寄語被告在還柙期間好好反省,因為他年紀還小,還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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