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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騙案年增九成 最慘21歲女失73萬

2021-04-0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廣濟)經濟下滑,有人趁火打劫,警務處反詐騙協調中心公布最新數據顯示,去年與2019年相比,整體詐騙案件由8,216宗上升到15,553宗,升幅為89.3%,其中求職騙案由175宗上升到332宗,升幅高達89.7%。損失最慘重的苦主是一名年僅21歲失業文員,共損失73萬元。

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總警司鄭麗琪日前總結去年詐騙案件時指出,去年的求職騙案中,騙案宗數及涉及金額最高的為「保證金/行政費騙案」,共有195宗涉款830萬元,其次是「借貸騙案」,68宗涉款780萬元。以上兩種騙案類型的手法都是騙徒利用受害人「搵快錢」的心理,誘騙他們將自己的錢存入騙徒賬戶,謊稱能獲取高額佣金,但財到騙徒手後便銷聲匿跡。

「刷單」發還酬勞 其後騙徒失聯

「保證金/行政費騙案」手法並不罕見,傳統上是要求受害人將保證金、行政費、制服費或培訓費等名目的款項存入指定戶口,但近兩年新增一種稱之「刷單」的手法。

首先,騙徒會在社交媒體網站發出「搵快錢」的招聘廣告,聲稱聘請「刷單」打手,即透過打手買貨推高某種商品的銷量,使消費者以為有關商品受歡迎,然後「僱主」會發還貨款及酬勞予打手,騙徒利用這工種的運作模式進行詐騙。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陳日淮解釋,騙徒為博取苦主信任,首幾次「刷單」苦主能獲退還本金及佣金,之後要求苦主買貴價產品,並將貨款存入騙徒預先安排的戶口中,得手後騙徒便人間蒸發。去年最高金額的一宗騙案便是「刷單騙案」,一名21歲的失業女文員,為了賺取相當於貨款5%的佣金,累積被騙73萬元。「事主去年底開始接觸騙徒,先後11次向騙徒轉賬刷單,直到今年1月與騙徒失聯後才發覺自己被騙,幾次刷單涉及的款項已無法追回。」

商業罪案調查科(反詐騙協調中心)高級督察張文瀚指出,「貸款騙案」亦方興未艾,騙徒同樣在社交平台聲稱招聘「匯款員」,謊稱幫公司收取一筆匯款然後轉賬至指定戶口便能獲得高額佣金。過程中,騙徒要求求職者提供個人資料,騙徒之後冒求職者身份向財務公司或銀行借貸,貸款到賬後,求職者誤以為是匯款而將錢轉入騙徒指定賬戶。求職者通常直到銀行或財務公司寄來貸款文件才發覺被騙,但此時騙徒早已逃之夭夭。今年1月,一名60歲的保安員就因此受騙,為了取得10%佣金、即6萬元,最終損失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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