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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逐一駁斥美「誣港報告」

2021-04-01

指高度重視維護人權自由 重申外力不應干港事

美國國務院2020年度人權報告肆意抹黑香港,香港特區政府昨日強烈反對相關報告中對香港特區的評論並逐一駁斥。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人權在香港得到法律的全面保障。基本法作為香港特區的憲制性文件,對基本權利及自由提供憲制上的保證,包括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權利保證,更在法治和司法獨立之下得以加強。保障人權和自由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政府高度重視並堅定維護香港的人權和各項自由。發言人重申,外國政府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抹黑:基本法規定香港在「一國兩制」框架下享有高度自治,「中國違反國際承諾,有計劃地摧毀香港的政治自由和自治。」

●駁斥:這是完全沒有根據的指控。香港特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在「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切合香港市民的利益,滿足維持香港繁榮穩定的需要,以及符合國家的根本利益。中央人民政府一再表明會堅定不移地落實「一國兩制」政策。

○抹黑:「香港實行香港國安法以來政治案件持續增加。」

●駁斥:特區政府強烈反對報告中抹黑香港國安法的評論。香港國安法明確訂明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其構成元素、刑罰、減刑因素和其他後果已清楚列出。奉公守法的人士不會誤墮法網。警方作出的拘捕是基於證據和嚴格按照法律進行。

「香港國安法正如特區內任何法律一樣,對香港每一個人皆平等適用;無人可凌駕於法律之上。對於報告似乎意指某種政治背景的人應不受法律制裁,我們感到震驚。」

特區政府必須強調,沒有人有特權可以犯了法而不用面對法律後果。警方有法定職責維持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如果市民以和平合法的方式表達意見,警方根本不需要使用任何武力。警方有嚴格的武力使用指引,而有關指引與國際人權的規範和標準一致。

自香港國安法落實以來,香港社會恢復穩定,國家安全在特區得到保障,市民可以繼續依法享有其基本權利和自由。穩定的環境對於本地及駐港外國企業的商業活動均非常重要。

○抹黑:「沒有公平的公開審判。」

●駁斥:香港特區的司法獨立權是基本法所規定的,亦受到基本法保障。正如基本法第二條、第十九條及第八十五條所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基本法第九十二條亦明文說明香港特區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應根據其本人的司法和專業才能選用。法官的憲制職責是在行使其司法權力時,以法律為依據,別無其他考慮。法官這項職責並不會因應對政治爭議所引發的案件作出裁決,或案件涉及政治爭議,而有所改變。

○抹黑:「利用出於政治動機的逮捕和檢控限制離港。」

●駁斥:香港特區政府強調,所有檢控決定均是根據所有可接納的證據、適用法律和《檢控守則》進行客觀分析後而作出,不涉及任何政治考慮。基本法第六十三條指出檢控工作由香港特區律政司主管,不受任何干涉。律政司在有充分可被法院接納的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至定罪,及在合乎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才會提出起訴。

任何要求或聲明有意干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主管的檢控決定和程序,或影響香港特區司法機構獨立進行審判,除了不尊重香港特區的司法制度、損害法治精神之餘,更企圖干預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抹黑:四名立法會議員喪失議員資格的決定是「試圖限制表達或發表不同政治觀點的權利」。

●駁斥:就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方面,市民的健康和福祉是任何負責任政府的首要考慮。特區政府已多次強調,押後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完全是基於公共壎穻瓞{。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11月11日就關於特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出決定。該決定適用於在原定於2020年9月6日舉行的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提名期間,被香港特區依法裁定提名無效的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原定於2020年9月6日舉行的香港特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在提名期結束前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失去參選資格的四位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合憲、合法、合理的安排,是必要的,亦完全符合基本法的相關規定。

○抹黑:關注公職人員宣誓「影響言論自由」。

●駁斥:《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旨在準確落實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及其《解釋》,以及其他有關公職人員的宣誓規定,履行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政府相信《條例草案》對維護特區的憲制秩序、進一步確立「愛國者治港」有重大意義,有利「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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