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冠深 博士 全國政協常委 粵港澳大灣區企業家聯盟主席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議案,標誌着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運用憲法權力,從國家層面,採用「決定+修法」的方式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立法工作順利完成,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憲制意義和法律意義。人大這次新修訂的重點,是針對香港回歸以來選舉實踐中暴露出來的制度漏洞和缺陷作了完善性規定。重新構建選舉委員會,明確規定選舉委員會五大界別內各個界別分組的劃分、名額分配以及產生方式,這有利於完善和擴大選舉委員會的職能,也更有利於改善行政與立法關係,落實行政主導體制。而且這次修改還設立了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制度,令「愛國者治港」有了根本保障。
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是香港特區的本地立法。特區政府已經積極行動,務求本地立法與全國人大的決定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新修訂的兩個附件全面準確有效對接,與國家立法一道,形成一整套有利於「愛國者治港」、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選舉制度,為香港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平衡廣泛界別階層的利益
香港選舉制度的完善,更好體現了「均衡參與」原則,更廣泛地代表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這就為香港發展優質民主、實現良政善治提供了制度保障,讓更多德才兼備的賢能愛國者通過選舉參與香港的管治,提升管治效能,遏止為反而反的政爭內耗歪風。日後選出的立法會議員,是符合候選人資格要求、有較廣泛代表性和認受性、有能力的愛國者,可以確保其在履職過程中較好地將界別、團體或地區利益,與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和廣大居民根本利益結合起來。這就令香港終於可以凝心聚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從根本上解決香港長期面臨的深層次問題,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把握「十四五」規劃、加快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重大機遇,使香港這顆東方之珠再放異彩。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必將隨着新選舉制度的逐步實施而充分顯現。
一洗往日政治空轉的頹風
誠如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所指出的,基本法中有關雙普選的表述,依然是香港民主發展的既定方向。中央有關香港特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根據香港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最終達至由普選產生的目標不會改變。香港市民看得很清楚,這些年香港的民主發展裹足不前,紛爭不斷,雙普選目標遙遙無期,完全是反中亂港勢力刻意阻撓破壞的結果。相信在完善選舉制度,保障了「愛國者治港」之後,香港民主發展的道路會越走越順,雙普選目標會更早到來。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經透露了特區政府未來工作時間表,我們看到其節奏非常緊湊。三方面的跟進工作包括公眾解說、本地立法和選舉安排。特區政府會爭取下月中提交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期望5月底前完成審議三讀通過,若6月立法會通過條例草案,則開始選民登記,目標在今年9月舉行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12月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明年3月舉行行政長官選舉。可見工作目標非同一般,再不是以往由於反對勢力刻意政爭而不惜令香港發展空轉的狀況。與此同時,現屆立法會任期將延長至本年底,並加開會議及於暑假繼續開會審議有關的修訂,值得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