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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保繁榮 民心歸理性

2021-04-02

胡曉明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前會長

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修訂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一錘定音,明確描繪選舉制度框架,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政治穩定是經濟繁榮、社會穩定的基礎。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修訂後,選舉委員會成員新增至1,500人,組成、界別及產生辦法獲調整,立法會新增至90席,組成和產生辦法同樣作出了調整,體現了廣泛代表性,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是合法合情及合理。同時也明文規定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兩個產生辦法均具有主導權及決定權,體現國家重視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香港過去有一些別有用心的立法會議員、區議員以「民主」、「自由」作為幌子,濫用職權出位謀利,置香港市民福祉於不顧,令亂象叢生、浪費公帑,損害香港及國家利益與尊嚴,威脅國家安全。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能夠確保準確落實「愛國者治港」的方針,確保行政長官、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委員等,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

現時還有很多細節要進行本地立法,希望特區政府盡快落實,使社會有充分的時間討論。社會各界也應以大局為重,為香港未來提供更多建設性的制度改善建議,配合特區政府依法施政。

特區政府下一步應研究改革或取消現已嚴重政治化的區議會。區議會作為地區組織,區議員職能是將地區市民的日常生活事務及訴求向政府提供意見,然而區議會近年急劇政治化,成為反中亂港的溫床。社會上已有不少聲音認為,區議會已完成歷史任務,應該取消,相信政府未來有多種方法和渠道收集市民意見,讓這筆龐大公帑回歸社區,真正惠及市民大眾。

最後,我建議大家不要再用「泛民」或「民主派人士」稱呼那些反中亂港的反對派分子,他們的所作所為並沒有真正推動「民主」。修法確保香港社會未來繁榮穩定、長治久安,有助聚焦經濟民生的發展,解決社會深層次的矛盾,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打下堅實基礎。深信新的選舉辦法將有利社會重新出發,開創更美好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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