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與律政司研究 指涉違社團條例
警方早前懷疑「民陣」違反《社團條例》規定,要求「民陣」以書面形式提供6項資料。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昨日出席灣仔區議會會議後向傳媒表示,「民陣」的回覆並無提供警方要求的資料,故現時正與律政司研究,不排除對「民陣」採取執法行動。他並指,警方已接獲「支聯會」下月於維園舉辦集會的申請,警方會根據《公安條例》及防疫規例處理,但由於防疫規例可能有變,故會留待較接近集會的日期前再決定是否批出不反對通知書。●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警方社團事務主任上月去信「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指「民陣」於2006年7月申請註冊為社團並獲接納,但兩個月後卻申請取消註冊,惟根據傳媒及社交平台資訊,有跡象顯示「民陣」仍以社團形式運作,涉嫌違反《社團條例》第五條規定,故要求「民陣」提交歷來舉行遊行次數、資金來源等資料。陳皓桓於本月初回覆警方時聲稱,不認為「民陣」屬非法社團,不會逐一回應警方提問。
鄧炳強昨日見傳媒時表示,由於「民陣」沒有按警方要求提供資料,警方正與律政司研究,不排除採取執法行動。
維園集會待接近日期再評估
至於去年被警方拒絕批出集會許可的「支聯會」,今年再向警方申請於下月在維園舉辦集會。鄧炳強確認警方已接獲「支聯會」申請,至於會否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他指會根據《公安條例》及防疫規例處理,由於控制疫情的法例可能有變,因此要待較接近集會的日期再作評估。
被問及在集會高叫所謂「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會否違反香港國安法,鄧炳強回應時指要視乎口號內容、叫喊者的動機、場合和在場者反應而定。
報道若危害國安 警不得不理
對鄧炳強早前表態支持立法規管假新聞,香港外國記者會(FCC)、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總監凱瑞德(Keith RIchburg)前日聲稱,警方只是負責執行法律,但現時本港並無與假新聞相關的法例,揚言警方目前在打擊假新聞上沒有任何角色。鄧炳強昨日回應時表示,若報道內容涉及煽動仇恨,分化社會,引致包括危害國家安全相關的罪行,警方不得不理。
鄧炳強不點名批評有傳媒近日的報道「生安白造」,包括聲稱奧斯卡最佳男配角得獎者,在發表得獎感受時「支持香港暴徒」,又將本港「疫苗氣泡」的措施扭曲為與內地社會信用系統相關,認為都是誤導性報道。他並提到香港記者協會早前聲稱涉事媒體並無報道假新聞,只是「角度不同」,他強調報道是否屬假新聞,要由業界按道德及公信力判斷,但相信公眾「內心已經有答案」。
有傳媒追問涉事媒體是否《蘋果日報》,鄧炳強回應指並非針對個別媒體,強調只要有人犯法,不論背景或身份,警方都會找到證據,因此犯法的人要有被捕的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