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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港者煽參與違法集會 靠害市民擔刑責

2021-05-30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蕭景源)「支聯會」秘書蔡耀昌及副主席鄒幸彤,以至職工盟及社民連等攬炒派團體,昨日繼續煽動市民參加今日的非法遊行和下月4日的違法集會。香港政界及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質疑,這些亂港分子此刻仍在鼓吹他人參與違法集會,是想靠害讓市民一同承擔刑責,呼籲市民勿被煽動。他們強調,此前曾煽動市民參與非法集會者不會因為「停止宣傳」或其他任何理由可逃避法律責任。

蔡耀昌昨日在上訴被駁回後聲稱自己不會出席遊行和集會及「停止宣傳」,但他和鄒幸彤就繼續煽動他人參與相關違法活動。前者更稱,「支聯會」屬下的相關主題的「博物館」將重開,鼓動市民到場「參觀」。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表示,蔡耀昌在5月28日因前年「十一」案件被判囚14個月但緩刑兩年,要是他在緩刑期間再被法庭定罪,就要入獄服刑14個月,而下月4日當晚維園的活動有可能違反涉及限聚令「未經批准集結」,以至香港國安法等控罪,蔡耀昌對此心知肚明。

不過,她強調,基於「支聯會」各人之前曾經鋪天蓋地宣傳這次非法集會,及大力鼓動市民參加,即使蔡耀昌和其他「支聯會」成員或其他攬炒派中人當晚沒有親身前往遊行或示威現場,但只要他們曾經以任何形式參與過「宣傳或公布」該未經批准的集結,就有可能觸犯煽惑他人參與或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

專家:「個人名義」參與也違法

被問及前往非法遊行和集會的市民會否違法,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顧問黃江天指出,警方已拒絕「支聯會」的集會申請,故即使以所謂「個人名義」參與違法集結也有機會違法。

亞太法律協會會長、律師鄺家賢表示,雖然當日在不同地方燃點蠟燭的人未必違反限聚令,但同時在多個公眾地方燃點蠟燭引可能引起火災及其他壎肭暋D,有可能影響公共安全。她又質疑鄒幸彤在涉嫌鼓動市民參與非法集結的帖文中,有所謂「焚毀『專政』」等字句,有顛覆國家政權的意味。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批評,蔡耀昌和鄒幸彤的言論是在暗示市民於下月4日參與非法集結,想誤導市民陪他們一同承擔法律後果,呼籲市民勿被煽動,又擔心當晚或有黑暴分子「野貓式」製造混亂,希望執法部門嚴肅監察。

以為不用組織名義就可逃刑責

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邵家輝批評,某些人以為不用組織的名義就可逃避刑責,甚至誤導他人參與違法活動,他呼籲市民特別是年輕人勿被煽動,以免前途盡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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