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指為藝人陳冠希裸照發布源頭的電腦技術員,早前否認3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因陳冠希擔心人身安全不願回港作供,案件於下月23日移師加拿大溫哥華英屬哥倫比亞高等法院向陳冠希取證,屆時控辯雙方和本地裁判官將出席該公開聆訊,取證後案件於本年4月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
23歲被告史可雋,案發時任職中環一家電腦公司的技術員,昨透過代表律師表示不會出席加國的聆訊,總裁判官唐文認為被告與陳冠希本身並不相識,且他可於事前給予代表律師指示,故被告不一定要出席外地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