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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盈慧
梅蘭芳祖父演戲那個時代,伶人給人嘲為「戲子」,在社會上完全不受重視,九流中排列還低於娼,梅的祖父極不願意子孫繼承衣�吽A可是為了生存,一代伶工,代代伶工,伶人的後代連學堂都進不得,無路可走,才迫不得已演戲討活。
祖父便叮囑梅伶爭氣,日後要洗脫戲子惡名,千萬不要給人家看不起。梅蘭芳就因為這樣,廣交文士,苦研字畫充實自己的藝術生命。
看香港掌故,到了三十年代,伶人還是給人看不起,粵劇某大紅伶,西裝革履,一身光鮮,給人認出面目也進不了馬場,有過受辱陰影,從此便不許兒女看他夫婦演戲,甚至要兒女絕跡戲園,所以今日老一輩伶人的兒女,讀書成器的,都是其他學科的專才。
可是時代轉變,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之後,演戲給人正視為藝術了。伶人明星地位日益提高,已不再給人視為戲子;九十年代吹起娛樂風,影視紅星粉絲遍佈三岸之後,明星更吐氣揚眉,有些偶像派,在粉絲們眼中,甚至比父母兄弟親人還親得要命,連旁人對她偶像半句不中聽的話都一生記恨,為了「公眾利益」,政府對演藝團體亦多方維護,如拍片予以衙內式封街特權,商店少做生意亦得啞忍;明星涉及桃色新聞,法庭亦賜以X先生小姐雅號,一時間,演藝行業滿佈天之驕子。
可是樹大出枯枝,這十年間,不少歌影視星,為宣傳紛紛編造負面新聞:醉酒駕車/打架傷人/通姦吸毒/自製緋聞/罵人爆粗/借故露點……連環爭相丟人現眼,就算一身鑽石,穿金戴銀是不是還值得尊重?
過去修身苦行的藝人,給人呼為戲子,才是真的冤枉;今日歌影視星給人重視之後,不惜自毀長城,自甘墮落,才是名副其實的「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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