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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助理署長(行政及牌照)呂瑩(右)及運輸署首席行政主任(牌照電腦計劃及牌照事務)陳周玲玲昨公布,俗稱P牌的暫准駕駛執照計劃,下周一起由電單車擴大至私家車及輕型貨車。 本報記者莫雪芝 攝
——怕掛「口水肩」 新例實施期前掀考車牌潮
【本報訊】(記者 朱樂汶、鄭啟源)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的「暫准駕駛執照計劃」(俗稱P牌)於下周一起在香港實施,凡於該日起報考私家車或輕型貨車駕駛考試的人士,在考獲新駕駛執照的1年內要遵守3大限制,包括駕駛時車身必須展示「P牌」、遵守行車時車速不可超過70公里、不能在高速公路行快線等。不少欲考牌人士為免掛上俗稱「口水肩」的P牌,趕在本周最後衝刺報考車牌,掀起「報考潮」;有駕駛學校負責人表示,過去半個月,報考新車牌人數較去年同期大增3成,令不少教車導師能在逆市中大賺一筆。
過去一年,新簽發私家車及輕型貨車的正式駕駛牌照共59,000個,而在同期的交通意外中,約380宗涉及駕駛經驗不足一年的司機。運輸署鑑於新牌司機涉及交通意外的個案時有發生,及自02年電單車實施「暫准駕駛執照計劃」成效理想,宣布由本月9日起,將「P牌」計劃擴至私家車及輕型貨車。根據運輸署數字顯示,在電單車實施「P牌」前5年,每1,000名駕駛經驗不足一年的司機中,便有72人涉及交通意外;但有關計劃實施後,涉及交通意外的司機數目減少至55人。
運輸署助理署長(行政及牌照)呂瑩昨稱,計劃實施後,新考獲駕駛執照的司機在首年駕駛時,必須在車身前後展示P牌;不論道路車速是多少,司機的行車時速不可超過70公里;同時,司機駕駛時行經三條行車線或以上的高速公路,亦不可使用最右行車線,即俗稱的「快線」。唯一與電單車「P牌計劃」不同的是,掛上「P牌」的私家車或輕型貨車,即使載客也不屬違例。
嚴重犯例一次 P牌即吊銷
呂瑩續稱,司機在持P牌的1年期間,如有多於1次輕犯或1次嚴重觸犯交通違例事項,P牌即告吊銷,便要重新考牌。另外,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亦擴展至私家車及輕型貨車司機,司機在2年內可獲扣減3分一次。但運輸署提醒,若司機接獲通知3個月內不如期完成課程,最高可罰款10,000元、監禁2個月及停牌3個月。
有市民亦為避過掛P牌,趕在措施生效前報考車牌,李健駕駛學校行政經理潘厚樑說,過去半個月的新生報名人數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3成,他認為「新牌仔」在車身掛上P牌,可令道路使用者更注意安全。
前香港客貨車從業員職工會理事長葉滿林批評,新措施扼殺「新牌仔」的入行機會,「掛P牌等於標籤了司機駕駛經驗尚淺,客人信心必然動搖,新牌仔根本難以在行內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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