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9年2月7日 星期六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港府倡6招 嚴打醉駕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2-07]     我要評論
放大圖片

 ■鄭汝樺表示,司機醉駕導致他人死亡的判監刑期建議增至最高10年。本報記者曾慶威 攝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針對近月社會關注醉酒駕駛的問題,政府昨日召開跨部門會議,提出6招(見表)打擊司機醉駕,其中律政司同意即時把相關案件轉往區域法院和高等法院審理,讓判刑較重的法院審理司機醉駕導致他人死亡的案件;把嚴重交通事故的車輛殘骸,置於高速公路旁和隧道入口,讓駕車者提高警覺。政府又會研究引入醉酒駕駛按酒精測試超標程度,加重刑罰的條例;長遠更探討對重型車輛司機「零容忍」,駕駛前要滴酒不沾,醉雞、酒心朱古力等都一律禁吃。

 運輸及房屋局昨日召開跨部門會議,就醉酒駕駛的罰則、執法及判刑等聽取意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會後形容會議富建設性,與會者一致同意參考澳洲做法,應按照司機酒精測試超標程度釐訂罰則,即酒精超標程度越高,對司機的判刑會越重,當局會小心研究,但認為改變駕駛者態度才是重要的做法。

醉駕撞死人 最高囚10年

 至於目前醉駕導致他人死亡的案件,律政司多交由裁判法院審理,判監期最高3年。鄭汝樺表示,律政司同意日後把醉駕導致他人死亡的案件,改到區域法院審理,有關司機最高可被判監7年;嚴重的更會由高等法院原訟庭審理,最高判監可長達10年,相信可解決判刑過輕的問題。

 除了醉酒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法例,鄭汝樺稱在會議中亦談及新增「酒後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損」的條款,以完善現時的法例。她稱,當局亦會參考外國的做法,研究在條例加入「加重刑罰的因素」,例如醉酒、服藥或在毒品影響下危險駕駛,便可加重刑罰,詳細做法仍須日後的公眾諮詢。

事故爛車骸 擬置隧道口

 道路安全議會宣傳運動委員會主席余錦基表示,將會與運輸署和隧道公司商討,把嚴重交通事故的車輛殘骸,置於高速公路旁和隧道入口,以增加司機的警覺性。他稱,政府長遠會研究對貨櫃車和旅遊車等重型車輛的司機,採取「零容忍」態度,司機駕駛前務必滴酒不沾,不可進食酒心朱古力及醉雞。

 政府將於下周一實施新修訂的酒後駕駛條例,抽查司機體內酒精濃度有否超標。鄭汝樺表示,外國自實施有關措施後,醉酒駕駛案件急跌70%,當局會因應本港實施情況後數月檢討,本年度會就上述建議諮詢公眾。余錦基表示,議會亦加強宣傳的力度,期望可「從小做起」,教育小朋友規勸家長不要酒後駕駛。

相關新聞
上月訪港客 2/3來自內地 (圖)
1月訪港旅客數據 (圖)
09年內地春節假期(1月25日至31日)訪港旅客數字 (圖)
情人節香港遊報團者眾
168萬買美鑽 內地豪客旺商場 (圖)
田少帶孫滑雪 親睹「海嘯」災情 (圖)
港府倡6招 嚴打醉駕 (圖)
擬議中打擊醉酒駕駛6招
目前違反交通條例刑罰 (圖)
議員:醉駕撞死人應判誤殺
各地有關醉駕刑責 (圖)
市民與司機 贊成「零容忍」
炮彈飛車 新牌仔傷重亡 (圖)
艷星孫亞莉 酒店自縊亡 (圖)
被控謀殺2妓 疑兇今提堂 (圖)
涉宰狗食肉 饞嘴看更被捕 (圖)
「俠醫」索償得直 麻醉師上訴終院 (圖)
霸佔「三教會」舖 店東入稟爭業權 (圖)
粥店魚球再含綠毒將被控 (圖)
部分化驗不及格食物樣本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