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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血醫院前院長余宇楷(左)告麻醉師索償得直,麻醉師不服上訴終院。資料圖片
【本報訊】擅長腫瘤切割手術、有「俠醫」之稱的寶血醫院前院長余宇楷,2001年因患前列腺癌到聖德肋撒醫院接受手術時,疑因負責手術的麻醉科醫生處理不當,手部神經癱瘓達1年。余宇楷向該麻醉科醫生興訟索償,原審敗訴後上訴得直。麻醉科醫生昨於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法官押後判決。
稱術前警告或現癱瘓徵狀
案中原訴人為余宇楷醫生(75歲),答辯人陳志強醫生,於案發時為聖德肋撒醫院的麻醉科醫生。被上訴庭裁定敗訴的陳志強一方昨稱,事發時為余宇楷戴上的血壓計本身有風險對病人造成麻痺,加上陳於手術前已就後遺症作出警告,故不可能被當作疏忽。原審法官指余缺乏足夠理據證明陳志強於手術期間處理失當,故裁定其敗訴;上訴庭則指余宇楷被麻醉後,失去自我照顧的能力,不能於手術中避免自己手部受壓,故答辯人作為麻醉師有責任確保余宇楷的安全,故裁定余勝訴,余獲賠償16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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