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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看更,涉屠狗吃肉被捕。
【本報訊】「三六滾兩滾,神仙企唔穩!」茶果嶺一名木廠看更,疑在農曆新年天氣寒冷期間,捕流浪狗後宰殺進食後,將吃剩的狗骨棄丟在街頭時被人發現報警;警方接報後,於昨晚到場調查將他拘捕,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則檢走約兩公斤懷疑狗肉化驗。
被捕男子姓鍾(66歲),以涉嫌虐畜罪名拘捕帶署,將會通宵扣查。現場為茶果嶺道66號一間木廠,附近沒有民居,地點僻靜,並有不少流浪狗隻流連。
警搜雪櫃檢懷疑鮮狗肉
現場消息稱,有人在新年期間正值木廠假期,趁未有工人上班,捕捉流浪狗隻在廚房屠宰煮食,並將未吃完的肉類放入雪櫃冷藏箱,準備日後慢慢享用。
警方接獲有人舉報,在昨晚8時派員進入木廠調查,果然發現雪櫃內有3包兩公斤重懷疑冰鮮狗肉,於是通知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到場,並將買酒回來的看更拘捕。本港1950年訂立《貓狗條例》,凡吃貓肉或狗肉均屬違法,若食用狗隻或貓隻,最高可罰款5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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