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嚴敏慧)香港醫務委員會的守則並不容許醫生,為某藥物或健康產品作商業宣傳。眼科專科醫生許德榮(見圖),分別於2004年及2006年在《Parents Magazine》等5份報章雜誌上,發表對新一代抗敏感眼藥水的言論,同頁還印上「Patanol」眼藥水的圖片,涉嫌有推介成份,被控專業失德,昨日進行紀律聆訊。惟有份參與聆訊的委員史泰祖,因曾接受同一本雜誌訪問,雖然內容與許的文章全無關係,但鑑於其名字在聆訊上曾被提及,他決定避席。聆訊臨時終止,將再作排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