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發現公司變賣資產、有人追數或欠薪,便要提高警覺
■保存近一年的上班記錄
■若遭拖欠工資超一個月,須向僱主發掛號信要求立即發薪
■若僱主過了7天仍未支付全部工資,僱員可到勞工處登記,控告僱主變相解僱
■若公司或清盤人要求員工簽署文件,要看清楚條文內容,絕不要輕率簽署
■公司單方面要求減薪或削減福利,員工應以掛號信形式提出書面反對,及表明不會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