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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行政長官曾蔭權去年提出研究限制發售鎢絲燈泡,以推廣更具效益的照明裝置,有團體建議政府動用11.2億元,向每名成年人派發200元慳電膽消費券,助全港於未來3年內節省30.9億元電費,即每名港燈和中電住宅客戶,每年可分別減少140元和110元的電費開支。
內地、歐盟、愛爾蘭和巴西等多個地區已立法禁止銷售鎢絲燈泡,特區政府也有意取締鎢絲燈泡。公共專業聯盟研究主任薛德敖建議,以200元的消費券資助市民購買5個慳電膽,若以全港220萬家庭都將5個鎢絲燈泡改為慳電膽,全港3年內便可節省30.9億元電費,即可減少220萬公噸二氧化碳,經濟效益遠高於政府為這計劃所投放的11.2億元資助。
此外,政府轄下的建築物共使用4.3萬個鎢絲燈泡,團體認為政府應帶頭逐步取替,並應加快立法禁止銷售鎢絲燈泡,及提升處理青衣廢物處理中心的能力,以應付日後處理廢棄慳電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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