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敖敏輝 通訊員張祥、梁嘉敏26日電】近期步入大學生求職高峰,不少畢業生表示願意「免費打工,只求獲得經驗」,而一些單位就趁機以「零工資」招畢業生作「儲備幹部」。對此,廣東省勞動仲裁辦主任林景青表示,不管是名義上還是事實上的「零工資」招聘,都屬違法行為。
林景青表示,大學畢業生離開學校進入用人單位後,就是勞動者的身份,不管是否簽合同,從用工之日起雙方即建立了勞動關係。《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規定,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確定其工資標準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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