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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捕帶署時,褲管可見血跡。資料圖片
【本報訊】害羞寡言的青年與女友情海翻波,涉嫌攜帶2把利刀到女友家中,不理她的連番道歉,單手向她的頭及頸部狂砍40至50次,最後更狠心將其頭顱割下,之後報警自首。救護員到場見到屋內情況,亦未有即時入內。案件昨於高院續審,被告在錄影會面中被警方詢問為何下殺手,他4度回應「我想佢死」。
曾在中文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修讀犯罪心理學的被告梁百鳴(25歲),早前否認一項謀殺罪。法庭昨播出被告被捕後的警誡口供片段,被告指與死者李睿怡(19歲)於2007年5月2日同居,同月11日發生性關係後正式成為情侶。但至去年2月20日,被告內疚經常檢查女友的手機內容,令她沒有私人時間,而死者又做出吸煙及飲酒令被告討厭的行徑,被告覺2人性格不合,決定跟她分手。惟翌日被告想「箍煲」,卻遭死者拒絕。
購備雙刀 死者家門外守候
對於死者拒絕復合,被告把心一橫,表示於去年3月6日到旺角花園街的運動用品公司以530多元,購買一柄30多厘米長的求生刀,以及一柄較短的鋒利尖刀,「準備遲D或聽日殺我女朋友」。翌日,被告知道死者獨自在家,於早上9時45分到達死者於葵涌石籬h的寓所,他事先將求生刀放於袋中,短刀則藏於內褲前方,右手戴著護腕以便「可以大力D斬佢」,在死者單位附近守候。甫見她出門上班,被告即上前要求傾談而進入屋內。
聲聲道歉 未能打動狠心漢
被告表示,當時約為上午11時,他取出求生刀後,乘死者背向他,即揮刀斬向她的頸項。死者卻表示「對不起」,然而被告沒有理會,不斷劈向死者的頭及頸部40至50次。其間被告形容死者以雙手護頭,求饒道:「唔好,我唔想你受傷先話有新男友。」但被告沒有停手,至死者倒下,她仍向男友道歉。但被告只認為她不想被殺,以求生刀由喉嚨位置插上頭部,只見有半把刀已陷入頭部,再以尖刀狂插心臟10次,更加割下其頭顱,放在她的左手旁,又嫌屍身「肉酸」而以衣服遮掩。
痛下毒手 割頭確保無生機
事後,被告指自己自行報警,並想跳樓自殺,但想起死者曾要求他不要傷害自己,遂打消自殺念頭。其後救護員到達現場,但看到屋內情況後,未有即時入屋工作。至警方到達後,即時要求被告走出單位外,此時一陣勁風吹至,單位大門突然關上,令警方須「爆門」入屋。當警員詢問被告為何下殺手,被告4度表示「我想佢死」,割下頭顱也是確保她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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