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在2002年成立持續進修基金,獲撥款50億港元,為有志進修的成年人提供資助,讓他們持續進修和接受培訓。合資格申請人可就多於一個認可課程申領發還款項。認可課程包括物流業、商業服務、金融服務業、旅遊業、設計、創意工業、語文和工作間的人際關係及個人才能的課程。完成認可課程或該等課程的部分單元後,可獲發還80%學費,或10,000港元學費,以金額少者為準。
持續進修基金網頁:http://www.sfaa.gov.hk/c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