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靜晶
小時候學校演戲,孩子們都爭相競逐「正派角色」,不想被老師安排做「壞人」……成年人的心態,豈不是也一樣?雖然,電視劇開頭永遠有那麼一句「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可是劇中角色設定,依然會觸動了人們的神經!
近日,就有「新界校長會」不滿無線電視劇集《老婆大人II》中講述有一名小學校長壞事做盡(嫖妓、賭博及撒謊),認為有醜化整個小學校長業界之虞,更恐會令學生們懼怕校長,於是去信廣播事務管理局投訴。
類似的事,在數年前亦曾發生過。二○○二年無線劇集《法網伊人》裡面,由鄧浩光飾演的反派律師,其姓名竟意外地跟現實中法律界一名執業律師完全相同。「撞名」事件的結果,令有關律師深感尷尬不安,為了保護自己的「名譽」,遂向無線發出律師信!最終,電視台將角色名字更改,重新配音,更在劇集播映前加插一段道歉啟事︰「本片集並無意對×××律師作任何影射及低貶,而就劇中任何情節或人物角色對×××律師曾引起任何不安或不便,本台現向×××律師致深切歉意。」這個處理手法,當年被稱為「破天荒」,皆因世上同名同姓之人甚多,現實中的人與虛構角色「撞名」該不罕見,但能令電視台改名以遷就的,則可謂絕無僅有矣!
不過,兩宗事件有所分別的,一為針對某個特定之人,另一卻是針對整個業界。若以「誹謗罪」訴訟的角度來看,原告乃必須有著獨立的法律主體(legal entity)地位(即個人或者法人),不可能是一大群「空泛的人」,如果有一整個行業遭到抹黑,卻未有特別指明是當中某人,一般來說較難興訟。
今次事件,又會演變成甚麼結果?且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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