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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下令沒收馬多夫1.3萬億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9-06-28]     我要評論

 美國前納斯達克交易所主席馬多夫(Bernard Madoff)的世紀騙案明天宣判,主審法官陳卓光前天下令,裁定可沒收馬多夫財產的額度高達1,700億美元(約1.3萬億港元)。馬多夫妻子魯絲 (Ruth Madoff)則放棄約8,000萬美元(約6.2億港元)她名下的財產,與檢方達成和解。

 法官下令沒收的天文數字財產可能僅具有象徵意義,只表明馬多夫所有能找到的財產都可以被檢察機構沒收。馬多夫代表律師索金3月提交的法庭文件顯示,政府要求沒收馬多夫1,700億美元財產,是「非常誇大和誤導」。

沒收令或僅具象徵意義

 檢方則認為流入馬多夫名下投資公司的資金規模達到了這一水平。不過,在流入其投資公司的資金中,大部分已被投資者以撤資的形式索回,但也有一些被馬多夫家人和親信揮霍。

 檢方稱,已與馬多夫妻子魯絲達成和解。魯絲同意放棄約8,000萬美元家產,僅留下250萬美元(約1,938萬港元)現金。今年初,馬多夫曾請求檢察機關允許他的妻子保留她名下的大約7,000萬美元財產(約5.4億港元),認為這些財產與他的詐騙行為無關。

律師料判囚25至35年

 根據前天的法庭文件顯示,魯絲同意讓政府沒收並出售在曼哈頓的700萬美元(約5,425萬港元)豪宅、在佛羅里達州棕櫚灘的1,100萬美元(約8,525萬港元)豪宅,以及長島的300萬美元(約2,325萬港元)豪宅,其他財產包括名貴汽車和遊艇等。

 但魯絲與檢方達成的協議並不妨礙日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或馬多夫投資公司清算事宜受托人繼續追索馬多夫的財產。

 法庭明天宣判,檢察官指判馬多夫入獄150年是合理的要求,否則也要判他終身監禁,以收阻嚇作用。但律師預期馬多夫可能被判25至35年。

美聯社/路透社/《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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