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妮卡
鎢絲燈泡,環保大敵。它只有百分之五的電力用來發光,其餘百分之九十五變成無用熱能,極之浪費能源。
早於四年前,落後國家如古巴,已強制禁用鎢絲燈泡,改用慳電膽。我們這個國際大都市,最近才研究是否可行。
歐盟亦早已宣布,在二零一二年之前,逐步全面取締鎢絲燈泡。當時引起極大反響,尤其是保守的國民如英國人,拒絕遵從。
英人喜歡懷舊,但凡與「舊」有關的事和物,都珍愛難棄。家居車房擠滿「垃圾」,視如珠寶;半世紀前的鐵鏽泥鏟,出現在跳蚤市場擺賣。八年前,我的鄰居還在收看黑白電視。這種念舊情懷,真是匪夷所思。
世人都認為,發明燈泡的是美國人愛迪生;但英人堅稱,應該歸功於他們的化學專家斯旺(Joseph Swan)。可能正因為這份堅持,英人對鎢絲燈泡,又多了一份難離難捨的感情。
不過,人造照明每年約佔全球兩成電力消耗,產生二氧化碳達十五億噸,等同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百分之五。破壞綠色環境,罪大惡極;無論英人如何情有獨鍾,鎢絲燈泡必須判死刑。
英政府不敢怠慢,決心跟隨歐盟分階段取締鎢絲燈泡。今年初更頒布嚴刑峻罰,到二零一六年時,店舖仍出售鎢絲燈泡者,將觸犯刑事罪行。
如今,澳洲、加拿大、意大利和瑞士等國家,開始禁售鎢絲燈泡,一百W和七十五W的鎢絲燈泡,已在市面絕跡。
一個慳電膽的平均壽命,比鎢絲燈泡長壽十二倍,節省電費約八百港元。在此金融風暴襲擊之際,能夠節省開支,最為動聽。但特區政府日前宣布六項優勢產業,其中一項是政府帶頭停止購買鎢絲燈泡,僅此而已。
反觀其他諸國環保政策,我們感到汗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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