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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恭蕙 思匯政策研究所行政總監
雖然《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規劃綱要》)中列出了許多未來規劃的資料和量化指標,但其他方面系統衡量的指標則不那麼明顯,尤其是涉及到環境、公共健康和生活質量等。制定、採用和強制公佈這些指標,對於公共管理者實現《規劃綱要》提出的目標,有�茩垠n的指導作用。
我們提出一些其他的指標,以便指導決策者作出與可持續發展一致的決定,包括能源效率和能源強度、資源生產率、溫室氣體排放量和空氣質量、用水效率和強度、人類健康和安全、土地利用、擴大就業以及拓寬就業領域等。
促進迴圈經濟發展的關鍵就是進行共同管理的優勢。一旦做出投資、分配或禁止的決定,就應當通過成本效益分析,來給潛在的巨大的正負外部性進行定價。共同管理的優勢在於,可以通過實施的方式來實現正外部性。比如,通過把能源供應從煤轉變為可再生能源來改善空氣質量,同時也有利於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從而應付氣候變化帶來的挑戰。如果沒有這些共同管理的優勢、沒有考慮任何對環境潛在的消極影響,就有可能產生市場扭曲,最後只能做出�茞援騕u期的次優決策。
然而考慮這些要素不是件容易的事,因為問題總是複雜而又相互關聯的。例如,由於擴大某個產業而對工廠或產業集群選址,這可能影響到生產投入中資源的提取和運輸,工廠周圍的交通、居民、空氣和生態如何適應,廢棄物會怎樣影響土地和人們的健康;當然還有其他種種問題。社會共同承擔的費用或共用的利益帶來了一系列影響,在決策程式和方案裡需要審查清楚並適當標價。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擬在廣東省西部興建的新石化工廠。它原本選址在南沙,後來改址,因為希望減少珠三角地區腹地的空氣污染。
《規劃綱要》討論了珠三角地區發展的兩種主要途徑,即分工和轉移某些產業集群、或者進行產業升級。此外或許還有第三種途徑-把對氣候變化的適應作為轉型的動力。
珠三角地區發展的兩種途徑
分工和轉移:《規劃綱要》提出要在珠三角地區內,安排或轉移一些產業到特定區域,這對可持續發展來說,既是機遇也是挑戰。比如,「加快建設粵東、粵西地區石化、鋼鐵、船舶製造、能源生產基地,形成沿海重化產業帶」的建議就應當在可持續發展的框架內進行評估。這一計劃是否會提高或削弱該地區的生態承載力?產業擴建或轉移的計劃是否能改善土地、水和污染治理,使珠三角地區實現可持續發展?迴圈經濟和共同管理的辦法是否作為指導原則?
產業升級:《規劃綱要》裡提出的第二種辦法就是引入先進製造業、增值產品和服務,打造全球民族品牌。《規劃綱要》指出,將來要實現珠三角地區從「低」端產業向「先進製造業和服務業」的轉型。《規劃綱要》中「先進製造業」這個詞指的是汽車製造、船舶製造和石化產業。我們對《規劃綱要》中「低端產業」和「先進製造業」之間的區分覺得略有不安,因為它假定了重工業優於輕工業。可持續發展的產業轉型必須考慮到地區的生態承載能力,以及對產業升級的迫切需要。
珠三角地區不應忽視許多傳統產業(如紡織服裝、電子、玩具等),通過研發先進的生產技術,採用可再生、可回收和回收再利用的材料,從而轉型到高科技品牌行業所帶來的巨大機會。製造業的這些進步必然要求高技能工人、高利潤產品和更顯著的產品差異化。基於此競爭優勢,該地區可以通過營銷和品牌建設,不僅打造自己的產品品牌,同時也打造地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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