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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骨科醫生李培剛的報道,變成了網友熱議的「神醫門」事件。 網上圖片
沈善增
6月13日央視《新聞面對面》播出了採訪骨科醫生李培剛的節目。
從節目播出的第二天起,網上就有了質疑的聲音,也開始有媒體加入「質疑」,很快,質疑的聲音似乎變成了主流,看到《南方周末》刊登的《面對「神醫門」,央視該回應,廣電總局應行動》一文,我到網上查了一下,又看到《南方都市報》的一篇新聞評述《央視「神醫」鬧劇全透視:李培剛的走紅之路》。從這兩篇文章的口氣看,好像採訪李培剛是假新聞、是央視為其做廣告,我覺得對新聞從業人員來說,不是「言論自由」的問題,是怎麼保住職業操守的底線的問題。新聞從業人員,是不容許作這樣的不是基於事實的報道與質疑的。
兩篇文章提出的構成「神醫門」的種種「事實」與「理由」。
一是找不到李培剛這個人。
記者要採訪,找不到採訪對象,或者採訪對象拒絕採訪,都是很正常的事。要說證明什麼,只能說明記者的採訪功夫還不到家,不能完成任務,或者,說明《南方周末》的文章指責這是「狀如醫療廣告的報道」乃「莫須有」的罪名。哪有做廣告讓別人找不到他人的?這廣告不是白做了嗎?
二是兩文都舉了一些對李培剛醫術的「業務」質疑。
其一,「為了證明其神奇療效,主持人董倩還採訪了曾經接受治療的一名患者(事後被媒體查明是央視員工張驍),和體育明星李寧(事後查明李寧沒有被他治好,最近又進行了手術)。」(《南方周末》)
患者是央視員工又怎麼啦?他就是托嗎?他是不是患有報道所說的疾病,李培剛對他的治療效果有沒有誇大?這些更要緊的事實查了嗎?都沒有說。但用了「事後被媒體查明」一詞,董倩拉個托來做假報道的罪名似乎就落實了,央視乃至廣電總局必須出來澄清、給個說法了。這和文革的大批判文章何其相似乃爾。該記者如果對文革沒有親歷,談不上受這種文風的熏陶,卻無師自通,正是值得我們很好反思的。
確實幾十年前就有人提出否定「骨刺入肉致疼」的理論,據我所知,上世紀80年代上海靜安區中心醫院的宣醫生,就提出腰椎間盤突出並不致痛,致痛是因為無菌性炎症引起的,他就採用在腰部劃一刀引流的辦法,治癒了許多腰痛患者。但宣醫生的醫療理念與治療方法,卻沒有看到推廣。我問過好些醫生,他們都不知道有此一說、有此一法。
還有關於李培剛治癒高位截癱病人,只說這錄像資料是李培剛提供的,只說在現有的理論看來,「後天的手法治療對脊髓神經的生長無任何作用」,沒說是否找到了這個患者,李培剛有否偽造或誇大治療效果,這種質疑,對媒體來說,是不合法的。媒體的質疑就是指控,應該有事實依據、有被質疑對象明顯的自相矛盾之處,不是覺得有疑問,覺得報道事實和以往經驗差距過大就可以質疑的。
《南方都市報》與《南方周末》還有意迴避了李培剛介紹這一病例時的細節:治療進行了一年多以後,患者突然感到兩腿劇痛,打杜冷丁也不止痛,李培剛慌了神,但三天後患者不覺痛了,腿部神經有了正常反應。又經過一段時間治療,病人可以起床,拄雙拐行走,配合功能鍛煉,改為拄單拐行走,後來又可以騎自行車,正是這些細節,使我相信這一病例是真的,因為即使是虛構的小說,真實的細節也是虛構不出來的。而上述的「質疑」文章都迴避這些細節,卻去拉什麼「理論」來指李培剛作假(按照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只有以實踐豐富理論、檢驗理論,沒有以理論來否定事實的),只能說明他們的態度不是客觀的,是為了特定的目的去編織材料的。
至於「神醫門」,在央視節目裡,李培剛明確表示他沒有什麼神奇,他就是在醫療實踐中,發現西醫對骨刺、骨頭變形造成疼痛與行動障礙的理論有缺陷,結合西醫解剖原理,運用類似中醫按摩推拿的手法,解決發病部位周圍的軟組織黏連與肌肉萎縮等病變,迅速(相對西醫治療方法)減輕病者症狀。他寫書,就是為了推廣這種醫療理念、推廣簡便易學的治療方法,何錯之有?
但《南方都市報》文章說:「雖然節目裡沒用過『神醫』這個詞,只是說他『神奇』,但『神醫李培剛』的名號還是就此一舉成名天下聞。」先送你一頂「神醫」的帽子,然後再送你一副「神醫門」的枷鎖,今天的媒體要製造什麼「門」事件是多麼容易啊!這使我想起李輝先是說文懷沙在別人稱他國學大師時半推半就,立刻就升級為文懷沙自封國學大師,然後質疑文懷沙是不是有資格稱國學大師;如果這樣的質疑、推論成為媒體文章的通例,「名人」的名譽權、隱私權等基本人權還有沒有保障?名人尚且如此,小民百姓更何以堪?哪天媒體不懷好意地來關注你,你除了引頸就戮,還有別的辦法嗎?難道我們能同意明天的民主與法制更完善的社會,是用輿論私刑來替代無產階級專政嗎?
再為央視替李培剛做廣告說幾句。不要說「質疑」所舉證據,李培剛出席過央視春晚不能說明任何問題,就從理上說,李培剛也沒有做廣告的必要。李培剛幹的是力氣活,做了廣告,外面有成千上萬人排隊,他一天也只能做幾個。上海有個治肩周炎的,手法很「野蠻」,但效果很好,所以有很多人去求治,但他一天只能治二十個,因此要半夜三更去排隊,今天沒排到,明天還要重排。他不用做廣告,在上海也沒什麼名氣(6月23日《燕趙都市報:李培剛在唐山沒名氣》),但在肩周炎患者中知名度很高,活來不及幹。李培剛幹活比他更累,時間更長,一天治五、六個人就可以叫他精疲力竭了。給央視硬安個做醫療廣告的罪名,還要求廣電總局來按例處置,古來誣告有反坐,這種情況,我覺得新聞出版署倒應該管一管。
據我所知,對媒體文章的守則、底線,本來是很明確的。從目下的這些報道、文章來看,好像已被棄之如敝屣了。輿論可以救人,也可以殺人。我們不能因為輿論的救人作用,而忽視了輿論的殺人的負面作用。有些人在爭取新聞自由,我認為在此同時,也應強調新聞規範,民主與法制是並行不悖的,民主與法制都是保護人權的。就此案例來說,我認為可以讓媒體反思一下,想一想新聞從業人員究竟有什麼樣的權利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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