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濤
前兩年在報上讀到鍾書河先生《談毛筆》一文(見《文匯報.筆會》2007.10.14),談毛筆,且談及友人托購「長沙名筆雞狼毫」,求之已不可得。這種事,對於七十開外的人說來,真是能夠「發思古之幽情」。讀小學時就知道,毛筆有兔毫、羊毫、狼毫、雞狼毫之分。我也知道,羊毫自然是羊毛,狼毫則是黃鼠狼背上的毛。我們那裡的筆店就自己做毛筆,有人如果打死一隻黃鼠狼,就送到筆店,賣了,或者換回幾支毛筆。但雞狼毫是不是真有雞毛,我不知道。其實,雞毛做筆,早已有之。王羲之說過:「嶺外少兔,以雞毛作筆,亦妙。」但我是幾年前讀了北宋大詩人、大書法家黃庭堅的日記《宜州家乘》才得到明證,而且有感慨。
黃庭堅在詩書方面都與蘇東坡齊名,並稱蘇、黃。宜州在廣西,那是黃庭堅59歲時被謫貶的地方,他第二年就死在那裡。大約住了十個月,日記卻大體不斷,記了約八個月,所以很可寶貴。以前也不知他是否寫日記,反正到了這裡,他寫起了。可是這時他已沒什麼事可寫了。就是安置在那個窮苦地方受罪來了,寫什麼?但是他也還是可以寫,我們看到那是他的最後的,也是中國最上乘的日記文章。他那種超然物外又權宜世事的文筆,真好。老年散文,沒有濃墨重彩了,淡淡寫日常事,融融寫世間情。宜州的士人對這位名滿天下的詩人,也還是好的。老有人送點吃的、用的;老有人來飲酒,下棋。這可不是小事。不然老頭兒怎麼活?比如,日記有云,「步到崇寧(寺),採薺作羹」,又有「郭戎送枇杷,甘甚;又送麵兩石」。有一天,有人「寄大苦筍數十頭,甚珍,與蜀中苦筍相似,江南所無也。」且說在此期間,他寫過一篇《自題書卷後》,其中有云:「為資深(友人名)書此卷,實用三錢買雞毛筆書。」他用的就是雞毛筆,這是我們現在沒人用過的一種筆。雞毛筆只花三錢買一支,在當時一定便宜之極,否則他買不起的。我想,他寫這部日記時,也可能就用那種筆。但是後來,那位皇帝把黃庭堅的日記留在案頭看不夠,大約看的正是這本用雞毛筆寫的日記。他欣賞的正是書法。
黃庭堅在臨死前使用雞毛筆作文,使我想到清末的思想家龔自珍,他寫那著名的《己亥雜詩》,也是用的雞毛筆。這有點巧合,也有點奇怪、有趣。龔自珍生於1792年,卒於1841年。己亥是1839年,清道光十九年,鴉片戰爭正處於一觸即發的時機。那一年,他辭官返鄉,具體原因也說不清,反正詩人是多有感觸,多有見聞,其中也有政界荒唐、筵上情事,以及懷舊、詠史、遇友,等等。別的且不說。這一年,—其實只有八個月—他寫了三百一十五首,合為一組,即《己亥雜詩》。那麼他一生一共寫了多少詩呢,據《龔自珍編年詩注》的編者在該書前言中說,是六百零三首。
這就是說,己亥年一年的詩,佔一生詩作的一半還多。當然也不能說,《己亥雜詩》比以前的詩作都更好。以前的詩也好,同樣。但這數量之多是有點奇怪。難道又是一個「人之將死」,把自己的才華作最後一次噴湧?但他的詩豪氣沖天。且不說這些,還說雞毛筆。查《龔自珍全集》有《與吳虹生書(十二)》,其中說:「弟去年出都日,忽破詩戒,每作詩一首,以逆旅(就是旅店—本文作者)雞毛筆書於帳簿紙,投一破簏中。……往返九千里,……蓋作詩三百十五首也。」可見,到清代,仍然是有雞毛筆的。那是最易得,最價廉的貨。小旅館裡應付客人的東西,會好嗎?可是,龔自珍以此寫出了千古絕唱,黃庭堅也以這種筆寫出了千古妙文。雞毛筆,握在有才華的人的手裡,也行。「水不在深,有龍則靈」。這很值得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