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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宣布提早退休,他的繼任人將由特首委任。圖為香港特區終審法院常設法官、高等法院法官36人,在97年7月1日由李國能率領宣誓就任。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決定提早退休,香港社會各界均關注其繼任人選。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表示,為填補該空缺,已要求司法機構按照《基本法》及相關法例的要求,立即啟動程序。李國能則表示,根據《基本法》規定,首席法官人選應由特首按照相關法律程序、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去委任。
根據基本法第88條規定,香港特區法院的法官,根據當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基本法第90條則規定,香港特區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應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而除第88條和第89條規定的程序外,香港特區終審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或免職,還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曾蔭權昨日回應李國能的繼任人選時表示,未來數月內,李國能將會與「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緊密合作,為接任安排作出妥善安排與部署。
李官勉繼任人竭盡所能履職
李國能在記者會上,亦被問及會否向委員會推薦其繼任人選的問題。他說,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是一獨立委員會,成員有法官、有法律界人士、有社會領袖,《基本法》規定,特首在接納推薦,獲得立法會同意後,再報中央備案,「推薦繼承人,不是我一個人推薦的,是全個委員會(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的,我是委員會的主席。」
他又認為,獨立的司法機構要維護法治、人權及自由,這是香港的基石,而香港社會對司法機構有很高的期望,故忠告其繼任人一定要竭盡所能,履行職責。
首席法官任推薦委員會主席
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由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擔任當然主席,當然委員為律政司司長,餘下7名委員包括李義法官、湯寶臣法官、鄭維健、資深大律師袁國強、史密夫、徐立之及王�b鳴。該委員會的職能是為司法職位空缺的填補、司法人員就服務條件提出並經由行政長官轉介予委員會的申述,以及影響司法人員而可予訂明或可由行政長官轉介予委員會的任何事項,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或作出推薦。
政界:不擔心司法系統斷層
香港律師會會長王桂壎指,目前離李官退休尚有1年,而香港有很多資深法官,法律界亦有很多人選,正如李國能未任終院法官前也是來自律師行業,故該會不擔心難覓繼任人問題。
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亦指,香港司法系統已經建立多年,「有經驗匯人才一定搵得到」,故不擔心會因李官退休而出現「青黃不接」的情況。他又期望,李國能的繼任人會是「獨立」、「大公」與「無私」,繼續維護「一國兩制」與司法獨立。不過,身為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卻稱,《基本法》規定,特區終院法官要由沒有外國居留權的香港永久居民擔任,而環顧司法界,目前可以接班的人選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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