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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左)指出,由於在台灣投訴無門,只能尋求香港監管當局的協助。 本報記者鄭啟源 攝
【本報訊】(記者 鄭啟源)雷曼兄弟倒閉暴露銀行的監管問題,更有跨境投資產品問題不斷揭發。有台灣投資者表示,部分雷曼結構性產品違規經香港流入台灣,令5萬人「中招」,涉款高達400億新台幣(折合約96億港元)。台灣苦主表示,這款名為「連動債」的雷曼結構性投資產品,由香港銀行及證券商,經當地分行或中介人引入台灣。惟買賣合約訂明,產品受香港法律約束,投資者在台灣投訴無門,即使獲賠償也僅能取回15%至20%本金,比香港迷債投資者爭取到相當於60%本金的賠償,台灣苦主「苦上加苦」,故來港尋求協助。
受港法律約束 台拒處理投訴
3名台灣雷曼投資者聯同代表律師日前抵達香港,希望尋求證監會協助。代表律師邱彰指出,產品合約條文列明買賣受香港法律約束,台灣金融管理部門因此將責任推到港府身上,拒絕處理苦主的投訴。她表示,雖然合約條文亦訂明,產品不能在台灣地區銷售,但當地銀行利用條文灰色地帶,以信託形式代投資者到港購入投資產品,再售予投資者。「雷曼產品百分百是由香港帶到台灣,台灣並非亞洲金融中心,根本無能力包銷複雜的結構性產品,香港監管當局最起碼要給我們一個解釋。」她希望本港監管機構能介入事件,調查清楚本港銀行是否要負上責任。
邱彰續稱,雷曼倒閉後,台灣銀行只願為部分年老、學歷水平低或情況特殊的個案提出和解,但賠償額相等於本金的15%至20%,扣除手續費及利息後,投資者最終只能取回6%本金,遠低於香港迷債投資者獲得本金60%的賠償。她透露,5萬名台灣苦主之中,僅2萬人獲和解,其餘3萬苦主完全不獲銀行賠償。投資者只能來港求助,冀香港證監會介入,令苦主掌握充分證據,向當地銀行申索。
台銀行職員 聲稱百分百保本
已屆68歲的台灣雷曼投資者張先生指出,他與家人去年購買價值14萬美元的連動債,當地銀行職員向他聲稱產品百分百保本,而且回報率高,加上他過去亦有購買連動債的經驗,遂買入產品。在雷曼倒閉後,他再查看買賣合約,方知自己購入的是雷曼結構性投資產品,認為銀行銷售手法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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