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日前發表談話,批評公社兩黨發起「五區公投運動」違反《基本法》,違反人大常委會的決定。連日來,不斷有政商界人士和政黨、社會團體譴責「公投」違憲。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昨日出席一論壇時表示,「五區公投運動」從根本上違反《基本法》,香港是一地方行政區,不能公民自決;同時公投是一憲制性的權力,《基本法》並沒有授予香港此項權力,因此任何形式的「公投」都是違反《基本法》。
譚惠珠昨日出席《城市論壇》時解釋,從5大理由上看,「五區公投運動」在根本上違反《基本法》。首先,中國是單一制國家,中央政府決定地方行政區的政治體制,地方行政區不能公民自決;其次,「公投」是一憲制性的權力,《基本法》並沒有授予香港有此憲制性的權力,因此任何形式的公投都是違反《基本法》。
第三,是香港沒有主權,沒有剩餘權力,不可以自己賦予自己憲制權力去做任何形式的公投;第四,香港政制改變決定要經「五部曲」的程序,最終由中央批准或備案,而非公民自決;第五,「公投」不符合香港的法律地位,作為一地方行政區,不可以行使中央沒有授予的權力。
對於國務院港澳辦批評「五區公投運動」同時亦違反人大常委會決定,譚惠珠認為,人大常委會07年的決定已表明,此次諮詢只處理2012年的兩個選舉產生辦法的修改,以後的普選安排要在落實普選前適當的時間才討論。「五區公投運動」是要大家現在就決定某一界別的議席要即刻存廢,所以這是違反人大有關決定。
憂本港台灣化變2營對立
譚惠珠擔心,「五區公投」只會令香港變成如台灣的藍綠2營對立,又指社民連和公民黨定出的所謂「公投」勝負標準荒謬,由5個現任議員辭職,去打5個新丁,加上選舉議題五花八門,無可能確定選民是為哪個議題或人選投票,「自編、自導、自演的『五區公投』非常荒謬」。
張國鈞指補選乃政治迷債
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在該論壇上指出,做任何事都要符合法律,人大常委會已表明了政制發展的時間表,公民黨和社民連搞的「五區公投」是偷換概念,對補選進行包裝,是政治的「迷債」。他質疑,「五區公投」根本沒有辦法定義議題,最終只是一場補選,市民投票亦只是選人,為何要花1.5億元去搞一個完全沒有法律效力的所謂「公投」行動。
出席同一論壇的社民連副主席陶君行聲稱,普選權力已經講得很明顯,主權在民,不在中央政府,舉行「五區公投」是要求交回權力予市民。公民黨秘書長陳家洛堅稱,「五區公投」沒有違反《基本法》,他們是用選舉的方式去確立市民的立場,較之簽名運動和民調更有效。
陶君行謬論 珠姐逐點駁斥
譚惠珠反駁稱,他們的講法有2個基本錯誤:陶君行所說「主權在民」,是人民的權力,我們是一地方政府,中國是我們的主權國,所以這是不成立的,亦不希望大家有這樣的想法;第二,還政於民,我們所有的權力,包括選舉的權力,都是《基本法》授予,香港從來不是一個獨立體,不可以說有獨立的權力可以還政於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