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對於反對派公社兩黨提出的「五區總辭,變相公投」,曾擔任《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的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昨在商台節目上指出,「五區總辭」背後的「公投」議題,其實涉及香港普選及立法會功能界別問題,這正是《基本法》規定中央有參與權的範圍,加上這是香港歷來首次透過補選進行所謂「公投」,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有必要作出澄清,不容許《基本法》以外的程序。
欲逼中央允2012雙普選
另外,《星島日報》昨引述梁振英指,《基本法》背後的構思,強調香港是中國境內的特別行政區,而非獨立的政治實體,《基本法》中並無「公投」的制度,因此,中央認為香港不應以「有關於公投」的制度決定香港的政制問題,而公社兩黨透過五區請辭以補選變相「公投」,其動機是「逼使中央接受2012雙普選」。
梁振英在電台節目中強調,香港要落實普選,除須經立法會2/3議員投票贊成通過,及行政長官同意外,亦要中央批准,《基本法》已有既定程序,香港不適合以所謂「公投」方式決定。對於港澳辦日前就變相「公投」作出的回應,他指內容清晰集中,相信中央不會就「公投」問題進行「釋法」。
議題突變調 動機可疑
他又對公民黨及社民連進行「公投」的動機表示質疑:「如果『公投』的意義,是想看市民對2012雙普選的傾向,民意調查可以做很多,『五區總辭』花1億5千萬(補選),做一個民調只是十幾萬!」他指出,參與「五區總辭」的相關人士於上周一有所變調,指補選是支持香港「盡快普選的公投運動」,「如果純粹是參考性,無其他動機,為何周一要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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