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小欣
去年秘密在拉斯維加斯註冊成為丁子高太太的楊千嬅,高調撐夫家,遠赴上海義唱,為丁家舉行的慈善演唱會出力,共籌得一百五十萬人民幣。
該演唱會搞手並非丁子高,是他的堂兄丁子峻,其他表演者包括丁子高、丁子峻、丁姊姊、丁姨媽等,楊千嬅是唯一的非丁姓藝人(丁子峻是內地藝人),當然她是以丁家媳婦身份出席,感覺特別溫馨。
因為千嬅的名氣,香港的電視台和報章有聲有片、圖文並茂廣泛報道,令善舉不會錦衣夜行,試想如果光是丁家成員開一場慈善騷,沒一個大眾熟悉的藝人做號召,傳媒怎會肯花篇幅報道?千嬅既已是丁家成員,順理成章成為今後丁家善舉的台柱,今日堂兄籌備要去,明日表姊籌劃也一樣要去,不能順得哥情失嫂意,免丈夫左右做人難。
此外,夫家如有家族成員做老闆開店賣時裝、開食肆、賣畫、賣鞋,千嬅只要做了一次剪綵嘉賓或做廣告代言人,馬上便會成為丁氏家族的必然剪綵嘉賓和廣告代言人,當然如果家族成員都明白演藝圈的運作,知道藝人檔期難度,不可做同類型產品和店舖代言人,及剪綵酬金和廣告收入是藝人的重要收入來源,當然沒問題,否則又是難為了丁子高楊千嬅夫婦。
千嬅越高調撐夫家,越容易惹來好事之徒挑撥夫妻感情指丁子高夫憑妻貴,他兩公婆要做好心理準備,對抗人言可畏。
丁子高原為歌手,後轉型做公關,在慈善騷上,他獨唱一曲甚有歌神張學友風範,千嬅大可請林建岳打本她開公司,像黎明捧太太樂基兒般捧丁子高,捧紅了,兩夫婦人氣不相伯仲,不會有女尊男卑的現象,又可成為娛樂圈首個藝人老婆捧紅老公的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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