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一手樓銷售操守
1. 應以書面形式向買家交代,所屬公司代表發展商、準買家,還是同時代表雙方
2. 未得到發展商授權,不得以任何名義向準買家索取任何款項
3. 不得向準買家提供貸款,或提出提供貸款建議
4. 需核實任何廣告資料的準確性,不可有誤導性陳述
5. 應建議準買家細閱售樓書及價單,其他宣傳品並非樓書一部分
6. 應提醒準買家留意樓書列明的實際面積,不要依賴觀看示範單位的觀感
7. 除非發展商規定,不得要求準買家交出身份證、信用卡作任何用途;未得準買家書面同意,亦不可安排以準買家的信用卡支付訂金
8. 未得發展商授權,不可公布銷售資料
9. 得向準買家保證可取得按揭
B:一手樓銷售秩序
1. 代理行需派員工監督一手樓銷售現場,並於開售前向局方提交被調派到銷售點的員工名單
2. 如無發展商委託,不可在一手樓盤銷售點招攬生意
3. 不可截車、干擾駕駛人士、擺放橫額、廣告牌等阻礙公共地方
C:一手樓盤資料
1. 建議買家留意物業資料,包括樓書、價單、實用面積的定義
2. 需提醒準買家查閱價單、樓書、大廈公契、政府租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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