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少婦涉嫌以性愛影片勒索一名男子300萬元,案件昨日於荃灣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由於警方需要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下月24日再提堂,女被告還柙監房看管。
束長髮、相貌不俗的女被告陳學殷(27歲),報稱家庭主婦,被控一項勒索罪名。主控官透露,由於控罪性質嚴重,案件有可能安排於高等法院審理。控罪指出,被告於本月12日至13日期間,為使自己或他人獲益而以不當方式,恫嚇一名男子交出300萬元。
控方透露,陳姓女被告跟事主於2005年認識,及後曾3度發生性行為,其中2次於酒店進行。於本月,陳婦以書信方式告訴事主,她持有性愛影片,並向事主作出勒索,事後有人報警揭發事件。
辯方透露,陳婦需要照顧3歲兒子,事實上並沒有意圖勒索事主,遂向裁判官申請候審期間保釋外出,惟遭裁判官以被告有機會潛逃為由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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