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本報訊】余若薇及公民黨核心成員對政改的立場,一直無視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決定的規定,與政府的諮詢文件和建議方案的內容南轅北轍,更因為企圖違反基本法要求「終極普選」,而與社民連一起推動所謂「五區公投運動」,儘管受到大多數市民反對卻不肯承認失敗。或者,這正是曾蔭權要與余若薇進行公開電視辯論的原因。現節錄余若薇的部分政改及「公投」言論如下:
■ 2009年11月19日:今次的政改諮詢方案中,完全無視公民黨提出要求終極方案的要求,因此公民黨與政府所進行的談判經已破裂。因此公民黨在這一個關鍵的歷史時刻,應該讓全港的市民,可以利用自己的選票,參與爭取民主運動。
■ 11月20日:我不同意區議會方案係增加民主成份,你諗下將來係葉國謙乘六(即有6名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員),咁係咪叫溝淡呢?
■ 12月6日:黨內意向十分清晰,就是對政府諮詢方案感到憤怒,嚴重偏離落實真普選、取消功能組別的目標,有近8成投票黨員支持「五區公投」。
■ 12月7日:政府扭曲普選定義,猶如在球賽進行期間不斷移動龍門遷就入球,認為要求保皇派功能組別議員取消功能組別議席,「就好似問隻火雞贊唔贊成有聖誕節,根本係唔可能匯事」。
■ 12月15日:爭取真民主不能只靠中央施捨,現時已到了為爭取普選「升呢」轉型的關鍵時刻。
■ 2010年1月4日:除非港人能維護人權及自由,否則「兩制」承諾只能賴於當權者的好意,以為僅靠邊界上的一條線就能保障人權,是不切實際的。
■ 1月16日:「5區公投」活動絕對合憲、合法、合理,凡《基本法》及本地法例沒有禁止的,都屬合法。
■ 3月11日:(回應全國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飛)李飛的說法違背香港一向奉行的法治原則,「唔可以有D洐鴠銅N寫,跟住有人出襄靬O個違法,就變鷞H法,呢個係人治同法治最基本匯分別。」
■ 5月17日:今次(「公投」補選)投票不能只看投票率,而是要留意投票人數,今次選舉充滿打壓、杯葛,但仍有5、60萬市民出來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