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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評局今年又重蹈覆轍,在高考政府及公共事務科試卷出錯,誤寫人大常委會釋法年份,引發考生投訴。圖為公開試考試情形。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歐陽子瑩)去年就多宗試卷出錯事件被申訴專員公署狠批「得過且過」、「不思改進」的考評局,今年又重蹈覆轍。有應考今年高考政府及公共事務科(GPA)的考生向本報投訴,指當局竟「搞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釋法年份,將2004年誤寫成2006年,令部分心水清的學生大感混淆,即使熟悉議題也不敢冒險選答,寧願選擇其他沒把握的題目,造成不公平。考評局承認出錯,並對此表示歉意,但堅稱有關年份對回答試題無實質影響,選答的考生不會因年份被扣分,但會跟進及檢討編制及校對試題的程序。
高考政府及公共事務(GPA)科於本月4日舉行,有449人應考,其中試卷一內6選2的選答題中,有一題要求考生討論全國人大常委3次解釋基本法是否顯示香港並不享有高度自治,試題列明3次釋法的年份分別為1999、2005和2006年,不過正確的年份應為1999、2004及2005年。
考生感混淆 避答問題
一位化名「偉仔」的應屆高考生向本報投訴指,他在應考時根本不知道試題出錯,故選答了「出事」的題目,至考完試與同學交流,始發現問題,而他的同學在應考時發現試題出錯,雖然本身對釋法的議題較熟,但擔心試題出錯會對成績有負面影響,不敢冒險,寧願選擇較陌生及沒把握的題目,「堂堂考評局也會出錯,真是很搞笑,這個情況難免造成不公平,所以很多同學都認為考評局應該安排重考。」偉仔稱,有同學將事件轉告老師,老師已向考評局投訴,「當局回應話會酌情處理,但無講會如何酌情處理啊!」
本身任教GPA科的呂老師表示,有學生在試後向她反映試題出錯,該學生最後按自己溫習的內容回答,但擔心如有學生跟從題目回答會否對分數有影響,已向考評局查詢及反映。
考評局回應 未收投訴
考評局回應指,並沒有收到任何考生就此道試題的投訴,而有關試題主要要求考生就人大釋法作出討論,考核考生對高度自治、三次人大釋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享有高度自治關係的理解,並非考核考生能否正確列出三次釋法的年份,因此有關年份對回答此道試題並無實質的影響。發言人稱,該局發現有關錯誤後,已立即就80名選答此題目的考生表現作調查,發現有關年份並無影響考生作答的表現,而考生的答案亦全部經由試卷主席及科目經理處理,以確保有關年份沒有影響考生表現。
考評局過往多次被發現試題出現問題,如去年高考經濟科試題,因出現文字資料與數據不符,考評局最終要刪除兩道選擇題;08年高考英文科聆聽試卷,亦因以剔和交叉作答的用法講解不清,令約4,000多名考生誤解意思,最終該局要調整評卷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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