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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愉園球員于洋(中)涉行賄打假波判囚10個月。
【本報訊】前愉園足球隊國援球員于洋牽涉球壇「打假波案」,早前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昨被判即時監禁10個月。裁判官郭啟安指案件已令香港球壇受到嚴重影響,須判警惕性刑罰,以遏止將來再有球員犯上如此愚蠢行為。法官相信被告是一時糊塗受人唆擺犯案,事件已令他努力得來的職業足球員生涯劃上句號。
律師:被告只是贊助商傳聲筒
代表律師替于洋求情時稱,被告在此案中只是一個傳聲筒及棋子,全是受贊助商指使犯案,他現已遭球隊解僱,以後在香港再不能成為球員,球員生涯應已終結,日後會回內地繼續進修。另外,被告球隊的教練及隊友亦有為他撰寫求情信,指于洋4年間努力效力球隊、為人單純,是一名刻苦球員,希望能獲輕判。
廉署透露,根據以往10多年的同類案例,被告均會被判囚,雖然于洋與廉署充分合作,提供一名X先生的資料,但X因不是居於香港而難被拘捕,其資料亦對現時已被拘捕的人士沒有任何關係,相信于洋將來不會作法庭證人,判囚在所難免。
提供資料無幫助 難減更多刑期
裁判官郭啟安判案時指,相信被告是一時糊塗受人唆擺犯案,令他努力得來的職業足球員生涯劃上句號。他說,本案已令香港球壇受到嚴重影響,雖然被告在案中沒有收取涉及貪污的報酬,還柙期間亦主動與廉署合作提供資料,惟其資料沒有直接幫助,故不能作出更多的刑期扣減,最後決定作出警惕性刑罰,有效地遏止將來再有球員犯上如此愚蠢行為,以15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扣減至10個月。于洋聞判時,面露微笑,最後低頭被警察帶走離開。
案情透露,被告案發時是愉園的國援球員,與喀麥隆籍前四海流浪球員基藍馬屬前隊友。去年10月3日,被告與女友到基藍馬的九龍塘宿舍,用簡單英語要求對方在當日下午舉行的愉園對四海流浪賽事中,讓被告「入波」或給他一球「12碼」,刻意輸掉比賽,其後更用電腦譯成法文詢問基藍馬想要多少金錢。基藍馬察覺被告企圖後斷然拒絕。當日下午賽事,被告與基藍馬均有上場,賽果為愉園○比二輸給四海流浪。被告本月5日被廉署拘捕。
貝鈞奇盼糾正歪風
【又訊】(記者 潘志南)香港足總董事貝鈞奇表示,對於今次有關執法機構順利且行動周密成功執法,可以發出一個強烈訊息,為參與足球的人士作出警惕,而判罰罪成可以糾正歪風,這次可以警醒球員。足總一直要求球員需要自律,不要以身犯險,而足總會堅持打擊假波活動,以維持本地足球有良好的競賽風氣。
前香港隊教練郭家明就指出,有球員甘願犯法,反映出球隊的管理和球員的收入有直接關係。若球員可以有理想的收入,他們絕不會受到誘惑。收入微薄只會令外來利益引誘促使有關人士犯險。同時,球員的職業操守也是需要教育。過往香港亦發生過同類事件,且有球員受罰和罪成,也得警告足球界,本港執法機構十分之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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