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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理工大學2名女學生參加校內的瑜伽課程時,疑遭男導師藉教導做各式瑜伽動作時上下其手非禮。涉案男導師否認3項非禮控罪,案件昨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
由有「金牙大狀」稱號的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的被告陳正偉(45歲)(見圖),報稱瑜伽教師,被控於去年11月11日和18日在理大學生宿舍某室內,3次非禮2名女子。
現年22歲的事主作供稱,去年參加一個瑜伽課程,每堂2小時。至去年11月11日上第3堂時,她雙手放在軟墊上,頭轉向右,身為導師的被告在她的左邊經過,用手摸事主的左胸旁邊,但事主以為被告只是不小心,未有作出投訴。1星期後上最後一堂,當時事主以雙手支撐,腳則分開,被告卻把右手放在她右胸達10秒,但事主認為是指導動作,未有特別反應,繼而轉做另一動作,以雙手支撐,頭和膝頭貼地,被告卻再次緊握事主的胸部。最後,被告趁事主以雙腳分開,臀部向天時,把自己的右手手指放於事主下體位置,上下郁動。
事主在下課後發短訊向有參加課程、但不同堂的朋友查問,對方表示也感到遭非禮,於是向理大的學生事務部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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