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0年6月2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文匯評論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來論:區議會組別變相直選不符合基本法與人大決定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6-02]     我要評論

黎子珍

 民主黨及普選聯提出,由全港市民一人一票選出2012年新增的五個及原有的一個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被稱為「直選區議會功能組別」方案。這個方案不符合基本法與人大決定,不具有可行性。喬曉陽關於人大決定的說明清楚表明,2012年功能組別的選舉必須保持原有的性質,「如何改進功能團體選舉制度」,只能是2012年以後的事。民主黨和普選聯要求由全港市民一人一票選出6個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改變了功能組別的原有性質,偏離了基本法立法原意和人大決定的框架。當然,如何改進功能組別選舉制度,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但如何確定並實施改進功能組別選舉的方案,則只能是2012年以後的事。如果將2012年以後可以確定實施的東西,拿到2012年來做,這就超越了人大決定的規定。有人認為民主黨和普選聯的方案並無違反基本法和人大決定,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沒有搞清楚人大決定所規定的這個界限。

 民主黨及普選聯提出,2012年的政改方案中,6個區議會議席必須要由10個民選區議員提名,再由全港未能在功能組別中投票的選民,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選出,使全港市民都可一人兩票。

「變相直選」性質無法掩飾

 李剛在與普選聯晤談後已明確表示:「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就是功能界別的立法會議員,應該由屬於特定的專業行業和組織的選民選舉產生。如果把選民的基礎擴大到全社會,這不符合基本法的立法原意,也容易引起質疑,就是這是不是符合全國人大的決定,不利於香港社會形成共識。」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亦指出,民主黨和普選聯提出的方案,變相令直選議席多過功能界別:「這個(區議會界別議席由全港投票產生)是一種直選的方式,而並非基本法內或者人大決定內的功能界別的選舉,因為基本法內講的功能組別選舉,是建基於上世紀80年代起草的那種功能組別,即代表某種職業、某種界別的利益團體或者他們的成員,而不是直選,即是所有選民都可以參與的選舉。」

 普選聯成員陳健民辯稱,普選聯的建議設有提名門檻,即要取得10個區議員提名方可被提名參選,故並非「變相直選」,相信符合人大07年的決定云云。然而,在400多名民選區議員中,取得10個區議員提名的門檻是形同虛設,更重要的是,由全港市民投票,就是一種「變相直選」的性質選舉。

功能組別議員須由特定專業行業和組織選民選舉產生

 基本法中功能組別的規定,來源於港英時期的功能組別制度。1984年7月18日港英政府發表的《政制綠皮書》提出,「鑒於本港財經界及專業人士對維繫香港前途的信心和繁榮,關係重大,故綠皮書強調這些人士應有充分的代表權」。綠皮書又界定了部分由屬於特定的專業行業和組織的選民選舉產生的界別:「例如法律界的代表,可由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的會員聯合選出;而目前推選雇員代表出任勞工顧問委員會的方法,亦可用來推選勞工界的代表;工商界的代表,則可由各主要總商會及工業團體選出。」1984年11月21日港英政府發表的《白皮書:代議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中,對功能組別作過清晰的定義,界定功能組別主要考慮兩個原則:1. 功能組別應該是有份量和在社會上有重要性的組別;2. 任何新的功能組別都應清楚界定,以避免在決定何人有資格被包括在內,和怎樣規定選民資格時出現困難。可見,原來意義上的功能組別立法會議員,應該由屬於特定的專業行業和組織的選民選舉產生。現行功能組別議席如教育界、法律界、會計界、醫學界、衛生服務界、工程界等專業界別實行個人投票,也是由屬於特定專業行業和組織中具有專業資格的選民選舉產生。民主黨及普選聯提出的「直選區議會功能組別」方案,明顯違反基本法的立法原意。

2012年功能組別選舉須保持原有性質

 事實上,從立法機關設立功能組別至今的25年中,運作良好,發揮了均衡參與的作用。目前立法會功能組別的30個議席,包含了全港28個界別,這些界別所創造的財富,佔本地生產總值(GDP)的九成以上。香港一成的人口,負擔了政府稅收的九成,而這一成的人口,大部分屬於功能組別選民。上世紀80年代工商界提出「要選票還是要飯票」,就是擔憂一人一票的直選導致民粹主義、福利主義和「免費午餐」,不利資本主義經濟發展。事實證明,這種擔憂不是沒有根據。長實主席李嘉誠出席長和系股東周年大會後的記者會,被問及是否支持政府的政改方案就表示:「功能組別同專業團體對香港貢獻好大,大家研究呢個問題,一定要實際同埋小心。」

 人大決定明確規定:「201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立法會的選舉,不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功能團體和分區直選產生的議員各佔半數的比例維持不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對人大決定作出的說明中指出:「考慮到目前香港社會對如何改進功能團體選舉制度意見紛紜,難於形成主流意見,有關制度安排暫不宜作出改變,因此,草案規定立法會功能團體和分區直選產生的議員各佔半數的比例維持不變。」從喬曉陽的說明中可以清楚看到,2012年功能組別的選舉必須保持原有的性質,「如何改進功能團體選舉制度」,只能是2012年以後的事。很明顯,民主黨和普選聯要求由全港市民一人一票選出2012年新增的五個及原有的一個區議會功能組別議席,已經改變了功能組別的原有性質,偏離了基本法立法原意和人大決定的框架。

擱置爭議先通過2012年政改方案

 當然,如何改進功能組別選舉制度,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但如何確定並實施改進功能組別選舉的方案,則只能是2012年以後的事。如果將2012年以後可以確定實施的東西,拿到2012年來做,這就超越了人大決定的規定。有人認為民主黨和普選聯的方案並無違反基本法和人大決定,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沒有搞清楚人大決定所規定的這個界限。

 如何改進功能組別制度,是一個牽一髮動全身而又爭議極大的問題。不久前公佈的一份民調顯示,有36%至半數的市民認為應該全面取消功能界別,而有四成多市民認為可在改革選舉方式的基礎上保留,贊成與反對取消功能界別的比例十分接近。因此,如何處理功能組別問題,需要從長計議。正如李剛所希望的那樣,香港社會應該擱置這些爭議,首先通過兩個選舉辦法,為香港政制發展首先邁出一步,日後再集合香港市民的智慧,解決功能組別的問題。

相關新聞
來論:區議會組別變相直選不符合基本法與人大決定 (2010-06-02)
深圳擴容對港的挑戰與機遇 (2010-06-02)
頂天立地:誰來接見長毛 (2010-06-02)
西方走廊:鳩山再成「美日同盟」犧牲品 (2010-06-02)
求同存異推動政改前行 (2010-06-02)
政改要起錨 民意需尊重 (2010-06-01)
六十年的「胞波」情誼 (2010-06-01)
冷眼向洋:從「民主教師」看香港的教育 (2010-06-01)
書生意氣:長毛氣急敗壞酸溜溜 (2010-06-01)
香港應構築熱錢回湧防波堤 (2010-06-01)
余若薇一錯再錯 公民黨進退維谷 (2010-05-31)
宜抓緊CEPA七帶來的商機 (2010-05-31)
中華強國路 港商使命感 (2010-05-31)
長毛官屬幾品? (2010-05-31)
增加社區康復配套免悲劇重演 (2010-05-31)
長毛潑皮無賴狂妄無知 (2010-05-29)
李嘉誠肯定功能組別入情入理 (2010-05-29)
世紀風雲:從富士康事件看中國工會的重建與轉型 (2010-05-29)
雪泥鴻爪:希望 信心 力量 (2010-05-29)
保障學童 從人事聘用做起 (2010-05-29)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文匯評論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