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淵滄博士 香港城市大學MBA課程主任
香港特區政府正在進行一項公眾諮詢探討是否應該用公眾資源資助市民置業,以及如何資助?
過去,從港英政府到特區政府都有推出過多種不同的政策來協助港人置業,包括建居屋、首次置業貸款,此外房協也推出一些「夾心階層」房屋供應市場。上述資助計劃幾乎全部在2002年11月因香港房地產市道崩潰而叫停,近年來才將過去已經停售的居屋、夾屋重新推出市場。
從最新一期推出的居屋貨尾單位的售價來看,其中一些在市區的單位售價超過300萬元,這樣的售價遠遠超過不少私人住宅的價格,不禁使人懷疑,當年建這些「高貴」居屋的目的是甚麼?如果說建居屋是為了滿足一些沒有能力買私人住宅的人買樓,為甚麼會選一些「地王」地區建居屋?建這些比私人住宅更貴的居屋,以公眾資源來資助這些本來買得起私人住宅的人的目的是甚麼?
近來,許多人的目光被傳媒所誤導,傳媒大肆渲染一些新樓的超高樓價。但是,實際上香港的樓宇買賣,新樓只佔很小的一部分,2009年全年樓宇成交宗數115092宗,其中僅16161宗為新樓,即14%。雖然多數新樓都建得很豪華,其中2873宗價格超過1000萬元,3441宗介乎500萬元至1000萬元,換言之,39%的新樓超過500萬元。但是,大量的二手成交個案中,1000萬元以上的僅佔3.8%,連500萬元以上也算進去,總數也僅僅佔11%。換言之,89%是低過500萬元,53%的二手成交個案更是低於200萬元。既然香港有這麼多低於200萬元的住宅供應,政府卻為所謂買不起樓的人供應300萬元以上的資助居屋,那是否在鼓勵這些人炒作?他們有能力付300萬元買居屋,怎麼會是買不起樓的人?
要考慮是否應該資助市民置業,最重要的原則是這些人是不是真有需要?買得起300萬居屋的人是沒有需要,也不需要資助他們。實際上,有關居屋貨尾單位是應該在市場上以市價發售,賣給任何一個人。這些所謂低收入的人,為甚麼有能力買得起300萬元以上的居屋?很明顯的,有人在背後贊助他們。贊助者很可能是他們的父母,在香港,許多年輕人買樓實際上是用父母的錢。
我不反對政府資助收入較低的人置業,因為的確有許多人認為擁有自己的住屋會比較有安全感,對社會整體的穩定與和諧而言,擁有自己住宅,置業自住的比例越高,社會越穩定。不過,資助的對象,應該是那些連200萬元以下的上車盤也買不起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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