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吳若賢)民主黨在支持2012年政改方案後,不斷要求今屆特區政府在未來2年得到中央授權就未來香港10年政制發展立法,特首曾蔭權昨日回應時指,每個人做每一件事都有特定的時間,他在任期內已做好自己應該要做的事情,剩餘的工作還有不少,他亦會繼續去做,「但以後的工夫(政制)就要下屆政府去做,如果不是,下屆政府又要做些甚麼呢?」
曾蔭權指出,在他任內得到人大常委會決定了普選時間表後,特區政府陸陸續續做了許多工夫,直至上月通過2012年兩個選舉修改方案,把香港選舉制度帶到新的局面,擴大民主參與的能量。下一步要做的是,如何能夠在本地立法中跟進所有的工夫,真真正正體現到在2012年就做好為普選安排鋪墊的工作目標,他相信,這是市民希望今屆政府做好的工作。
23條立法無時間表
至於有關《基本法》23條立法的問題,曾蔭權指出,特區政府曾嘗試透過本地立法落實《基本法》23條,這是香港在憲制上的責任。但現時《基本法》23條立法非優先處理的項目,亦沒有為實施《基本法》23條訂定具體的立法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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