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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上市公司豐德麗控股副主席兼獨立非執行董事唐家榮的18歲兒子,本年3月於醉酒後擅取父親公司的私家車送女友人回家,在西環域多利道與一輛的士相撞。他昨於東區法院承認5項擅取車輛、無牌駕駛、醉駕、沒有第三者保險及不小心駕駛罪名,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索取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沒有駕駛執照的被告唐俊德,報稱西島中學學生。他昨透過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求情,解釋案發期間與女友分手,情緒低落,又與友人欣賞7人欖球賽時飲下啤酒,賽事完結後打算送女友人回家,惟身上的錢只夠乘坐的士到西環碧荔道住所。二人到達後發現家人都睡了,被告的寓所又只離女友人寓所5分鐘車程,被告遂取去父親的私家車送友人。
向司機賠18萬及修理費
駱大律師續指,被告在意外發生後,仍盡責地留在現場看顧受傷的的士司機,又主動向警方供出自己並無駕駛執照及第三者保險的實情。他會為案中受傷的士司機作出18萬元的賠償,以及付出2萬元作為損毀的士的修理費用。
求情稱曾川震後教學童英語
求情也指,被告曾於7歲患上過度活躍症,惟於14歲已停止服藥。他活躍於參與義工工作,曾於四川地震後到當地5天教授學童英語,現時已有5間英國大學表示錄取他為學生。
被告父親唐家榮為富商林建岳的副手,除於林旗下的上市公司豐德麗及鱷魚恤擔任要職,本身亦是20多間私人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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