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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今日審議《2010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將2,000萬元以上樓宇的印花稅,提高至4.25%。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早前提出修訂,建議額外徵收轉賣印花稅2%。相關修訂已獲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接納,同於立法會進行辯論。
涂謹申提修訂 獲曾鈺成接納
政府為壓抑豪宅炒賣,在2010至2011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中提出,印花稅稅率由目前3.75%上調0.5個百分點。涂謹申認為上調幅度低,對打擊炒樓欠缺阻嚇力。他今日將動議,規定賣家在完成交易前轉售物業,賣方須在法定印花稅上,額外多付相等於該轉售交易價值2%的印花稅。他說,新增稅款可以增加炒樓成本,打擊「摸貨」轉售,並具有象徵性意義,「社會普遍對附加印花稅欠缺概念,若今次有相當的議員支持,會帶出阻嚇訊號,未來可以再逐步推行第二甚至第三步措施。」
涂謹申強調,將附加印花稅訂在2,000萬元以上樓宇,是因為社會較容易接受,「我怕針對平價樓,將門檻訂得過低的話,會被主席否決,失去討論空間。現時最重要是開創先河。」他又稱,委員會對修訂仍然有保留,但相信有關辯論充滿趣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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