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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強調,醫生須要仔細核對藥包上的資料,以保障病人安全。
【本報訊】(記者 周潔媚)西醫林金滔於2008年為病人處方感冒藥時,其診所護士在藥包上列出錯誤的用藥份量,比正確劑量多3倍,而林在核對時卻未能及時發現及阻止,病人服用後昏睡始揭發。醫務委員會昨聆訊事件後,裁定林金滔專業失德,但考慮到他初犯及承認控罪,予以輕判,發出譴責及刊憲。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指出,藥包上的用藥指引出錯醫生責無旁貸,醫生在處方藥物時需核對,保障病人安全。
今年61歲、兒科專科醫生兼普通科醫生林金滔執業近30年。2008年12月22日,病人陳冬梅因身體不適,出現流鼻水、咳嗽症狀,遂向林求診,林診斷陳為流感並為她處方4種藥物。林在處方紙上清楚寫明,每粒含2毫克氯苯那敏的感冒藥,病者應「每日用藥4次,每隔4小時用藥1次,每次1粒」。
感冒藥每次服1粒變4粒
但診所周姓護士在藥包上標示用藥指引時,錯誤寫上「每日用藥4次,每次4粒,每1小時用藥1次」。護士把藥包交由林核對,但林疑因工作繁忙而未有發現錯誤。病人按錯誤的用藥指引服藥2次、進食8粒感冒藥後,昏睡6小時後始醒來。如根據錯誤的指引用藥,病人每天服用16粒藥,換言之,較正確份量每天4粒高出3倍。
病人用藥過度構成危險
控方在庭上指出,藥包上的用藥指引出錯,令病人因用藥過度,可能構成危險。
林金滔昨出席聆訊並承認控罪,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林執業多年,今次僅為初犯,在知悉投訴後他已即時承認錯誤,並向病人及家屬道歉,其後亦向護士發出通知,提醒處方藥物時應多加留意,更獲同事及病人代為求情。辯方律師又表示,涉事護士上任3個月,欠缺工作經驗,事後亦有進修相關課程自我提升。
麥列菲菲強調醫生責任
醫委會退庭商議後裁定林金滔專業失德,輕判譴責及刊憲。主席麥列菲菲相信,林金滔是一時疏忽,才未有發現藥包上的用藥指引出錯;但她指出,病人如用藥過量,輕則昏昏欲睡,重則影響排尿功能,後果可以非常嚴重,並強調,發出正確的用藥指引是醫生的責任,醫生須要核對藥包上的資料,保障病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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