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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醫學院前院長林兆鑫昨晚乘的士返回懲教署百勤樓中途宿舍時稱,對重獲自由十分開心。
【本報訊】(記者 朱樂汶)因侵吞香港大學400萬元私家症診金及捐款被判監25個月的港大醫學院前院長林兆鑫,服刑約10個月後,成功透過「釋前就業計劃」提早出獄工作,震撼各界。懲教署昨日解釋,林兆鑫的申請按一貫程序審批,申請者的社會地位不是審批的考慮因素。林兆鑫昨晚下班返回宿舍時表示,很珍惜目前擁有的自由空間,希望可重投社會,為香港為國家出力。今次出獄被指是他享有「特權」,他寬容地回應道:「我一生人肝膽照日月,一笑過風雲。」
日間上班 夜住懲署宿舍
現年67歲的林兆鑫,現正入住石硤尾懲教署中途宿舍百勤樓,完成餘下刑期。據了解,居於中途宿舍者,受到懲教署監管,日間要定時上班,晚上須按指定時間回宿舍,包括林兆鑫在內,該宿舍現時住了18人。
林兆鑫昨晚下班後乘坐的士返抵中途宿舍,即使面對大批傳媒追訪仍表現大方、平和。他接受訪問時一直保持笑容道:「當然我得到自由很開心、很珍惜,我都希望大家給我空間。」他希望可重投社會,為香港、為國家再作貢獻。對於被指擁有特權遂獲自由,林兆鑫一笑置之。
對被指享「特權」一笑置之
林兆鑫是國際腸胃科權威,懲教署更生事務組監督林燦成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署方鼓勵釋囚融入社會,當局容許行為良好及有僱主聘用的囚犯,在非禁閉環境下服刑,「釋前就業計劃」的申請皆一視同仁處理。他強調,申請者獲僱主聘用只是獨立委員會審批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委員會亦會考慮申請人是否初犯等因素。
根據保安局數字,在2007年至2009年間,共接獲256宗「釋前就業計劃」申請,其中147宗獲批,絕大部分申請者是初次被判監,且須在獄中有良好行為和表現。其中過去一年,當局共收到90宗申請,約一半人獲批。
犯人社會地位非考慮因素
負責審批的「監管下釋囚委員會」成員文子安表示,犯人的社會地位不是考慮因素,委員會只考慮囚犯出獄後是否可適應新生活,以及社群、家庭等支援是否足夠。根據監獄規例,刑期2年或以上,且非終身監禁的囚犯,若在獄中行為良好,已可扣減三分之一刑期,「釋前就業計劃」獲批後可再扣減半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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