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明 立法會議員
近兩年,公私營骨灰龕爭議愈來愈多,政府於7月發表了《骨灰龕政策檢討公眾諮詢文件》,就著文件建議要點,我們曾進行民意調查,有如下結論:
(1)接近6成被訪者支持政府興建多層骨灰大廈,又或將工業大廈改建;
(2)較多被訪者(約四成七)反對為日後新的公營骨灰龕設定使用年限;
(3)超過一半被訪者知悉現時的私營骨灰龕可能存在違規情況,同時亦有超過一半被訪者認為違規情況嚴重。
對於興建多層骨灰大廈,筆者認為,只要環境評估許可,和交通上配合,不會在春秋二祭造成當區市民不便,原則上可以支持。而在使用年限上,筆者還是有保留,文件建議收取管理費,並把無人續期的龕位騰空轉予他人使用。這樣,未必符合申請人和其家人的意願,尤其是那些單身人士和貧困家庭,他們根本別無選擇,在不能負擔昂貴私人骨灰龕位下,只能倚賴公營的供應,單身人士身故後,未必有家人協助續期,貧困家庭繳交管理年費會否造成不必要負擔?如果因此把原屬他們永久骨灰靈位轉至公共儲存庫,等同把他們移至公墓,未必是對先人最尊敬的安排。
至於私營骨灰龕,問題更為複雜,這一年政府的骨灰龕政策被批評,就是因為政府的規管太寬鬆和法律上灰色地帶太多所致,造成私人骨灰龕場附近的居民困擾不已,甚至嚴重破壞當地生態,諮詢文件內的建議能否徹底解決問題,筆者存疑。
文件建議獲臨時豁免的私營骨灰龕在獲發正式牌照之前,必須凍結骨灰龕位的數目,並須停止出售骨灰龕位。但是,文件並未觸及在法例生效前,違規私營骨灰龕如何處理。如果任由他們出售骨灰龕位,只會對消費者不公平,和造成既成事實,令政府難以取締。筆者建議政府應發出通告,建議消費者小心認清列入表二的私營骨灰龕龕位,直至其被核實為合格的私營骨灰龕為止。在諮詢期完結後,亦必須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完結前,完成立法程序,縮短不明朗時間;而在立法後,諮詢文件建議的兩年半臨時豁免時限亦太長,應該縮短至一年;在法例生效後,無論是已合格抑或已獲臨時豁免的骨灰龕,如有任何新的違規發展行為,應予重罰,除吊銷牌照外,其持牌人亦不能再從事私營骨灰龕業務。
要讓私營骨灰龕健康發展,對消費者有足夠保障,政府必須盡快處理,從速完善制度,若任由情況發展,加上政府的姑息,日後,預期問題將會無日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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