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淑賢
上月底巴菲特和蓋茨在北京擺下「鴻門宴」,鬧得熱哄哄。新聞焦點是誰不敢去,說富豪怕曝光,怕給人「屈」要「裸捐」等。有論者說新中國出現大富豪,不過是十多年的事,咱們第一代富豪的條件,跟美國富了好幾代的大不同,未必肯為慈善事業分身家;而且中國的慈善機構還未上軌道,貿然捐出以億計的錢,根本沒準會落到誰人口袋裡去。
芸芸說法中,最站不住腳的,是「第一代富豪不會捐身家」。巴菲特和蓋茨也非世家出身,都是白手興家的第一代富豪,為甚麼他們樂意捐身家,中國的第一代富豪不能呢?
要說傳統觀念的話,「積善之家,必有餘慶」,是中國人千百年來樂善好施的傳統,我們捐獻的底子不會比外國人薄。我看問題的癥結,在於現代炎黃子孫,對家族、財富和人權這三者的關係,跟美國首富二富的理念大不同,因而使Giving Pledge 這種勸捐運動很難得到中國人青睞。Giving Pledge是巴菲特提出的,即由超級富豪發出公開信,承諾身後捐出至少一半身家,不過沒法律約束力。與其說這是巴老的公關,我寧信是他對財富聚散的真心想法。巴老一生創下的投資神話,在歷史上早已留名,以他的legacy,無需要再搞甚麼公關秀。
其實巴菲特早在二零零六年已捐出一千萬股巴郡B股,當時已值三百多億美元,逐年以餘額百分之五的比例,注入蓋茨夫婦的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慈善基金。為何世界首富,要給世界二富捐錢呢?因為巴老很欣賞蓋茨夫婦,也認同B&M Foundation專注對抗愛滋病、肺結核和瘧疾的工作,而且蓋茨夫婦比他年輕一大截,基金會也上軌道,比巴老自己找人從頭搞起更具成本效益。不過最重要的,是巴菲特相信,在美國這個以公平機會level playing field為榮,視平等egalitarian為理想的國家,把「王朝般財富」dynastic wealth傳給下一代,只會進一步加深社會的不公,他不屑為之。這一點,才是中國人不明白也很難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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