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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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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語絲:對未成年犯的寬容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10-13]     我要評論

吳康民

 無獨有偶,在台灣廖國豪案鬧得熙熙攘攘的時候,北京《人民日報》發表整版的文字,它的通欄標題是:「不讓孩子一失足成千古恨」。並發表短評:「每個失足少年都值得關愛」,使我們看到內地社會對未成年犯罪寬容教育的陽光。

 《人民日報》完全沒有觸及台灣的廖國豪事件,但時間是這麼巧合。不過台灣《中國時報》的調子稍嫌低沉,說:「在少年殺手輓歌響起的同時,此刻需要的是一個勇於反省的聲音,否則悲劇還會再發生。」而《人民日報》的評論則強調: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使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護向前延伸,把每個涉案的未成年人從外在的教育感化轉入內心深處的剖析,從而打開未成年犯罪嫌犯人的悔罪之門。

 內地對待少年犯罪首先從司法和法律層面考慮,看重教育,促使犯罪嫌疑人在感情上的變化,有利於其悔罪。

 台灣的輿論偏重於責備學校教育,認為是學校放棄了他,才會讓廖國豪也放棄了自己。但學校的老師們卻感到委屈,認為,問題在於家庭教育,老師曾拜訪他的家庭多次。但家裡負責養育的只有阿公阿群,老人們也弄不清楚孩子到底是怎麼回事。老師們說,缺了家庭這一塊,學校的老師再有愛心恐怕也力有不逮。

 其實台灣《中國時報》的社論也說得對:「大家都有責任」,家庭、學校、社會。大家都應該對具體事件作出客觀的分析,總結經驗教訓,讓學校教育更能照顧到每個學生的個體,了解他們的思想動向和活動規律。同時加強和家庭的聯繫,了解他們在校外活動和生活的細節。社會上也要提供更多的青少年健康活動的場所,而社工們也不應只是泛泛地做工作,而是要深入個案,防患未然。《人民日報》連司法機構也拉了進來,那是在發生少年犯罪之後。少年司法的宗旨是在於挽救和矯正,而不是單純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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