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振耀
學童保姆車把幼稚園生留在車廂內,事主一覺醒來只有哭喊,結果由市民報警救出。事件反映出保姆車司機、跟車保姆及幼稚園老師都抱著最要不得的事不關己心態。只求把事情做完,沒把事情做好,實在應該各打三十大板。奇怪的是有業界中人還要為跟車保姆開脫,說可能是因為工作太忙一時疏忽。跟車保姆只要與當事人幼稚園生的父母角色互換,還會覺得一句事忙疏忽是合情合理,可以接受嗎?
學童保姆車上要設跟車保姆,原因是司機無暇兼顧車上小朋友的安全。跟車保姆的工作不是陪小朋友坐車,更不是以統治者姿態出現,大聲斥喝和謾罵(這種情況其實相當普遍),而是如何確保小朋友安全,包括:清點上下車人數,安撫情緒,確保車程上守秩序和乘車安全,工作並不複雜困難。只要跟車保姆稍為著意,就會發覺上下車人數存在差異。其實學童下車後,在車廂內巡察一遍看看是否有物品被遺下,也是起碼的工作。
何況每天的行車路線和接載對象根本無大變化,如果連基本的清點人數工作也不能做好,幹嘛還需要跟車保姆?幼稚園老師或工作人員的情況也是類似。由保姆車送返校園是點對點的服務,家長本該可以放心。每一班車會接載哪些小朋友,早就備有名單,哪一位沒有下車,學校該早就發覺。
事件發生前約兩個星期,才發生過一宗智障人士被遺留在車廂中結果被焗暈送院的新聞。但涉事的保姆車司機、跟車保姆及幼稚園老師似毫無警覺,沒汲取人家的經驗。獨留兒童在家,父母要負刑責,那麼跟車保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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